2011年06月16日 17:12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 (记者 吴丽娟 实习记者 杨棋媛) 15日,国务院法制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截止日为7月14日。通过后的车船税法拟定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就此,记者采访了长春市地方税务局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工作人员。他表示,征求意见只是一个过程,并不是最终确定下来的税法,所以还看不出作用究竟有多大。此次征求车船税条例意见,应当是出于考虑减轻车船税负,不过他告诉记者此举作用不会很明显。“以乘人汽车为例,就是人们所说的小轿车,目前每辆车需缴纳车船税480元,即便都减免也不是很大数额。况且,目前新能源车辆还只是趋势,所以这个做法对车船减负作用不会很明显。”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如果政府想真正减轻车船使用的税负,不应当单纯从使用环节入手,应当从制造环节入手,给制造环节相应的减免办法,可以有效减轻车船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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