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7日 16:15 来源:哈尔滨日报
哈药总厂治污整改效果逐步显现
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督查力度,确保排放达到要求
本报讯(本报记者)记者昨天从哈药总厂超标排放整改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在市委、市政府、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严格要求和市环保局大力督导下,哈药总厂治污整改效果逐步显现。其中,废渣问题已得到解决,建成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设施,开始进行规范化贮存和处置;废气超标排放问题有所改善,经每日连续监测,从6月10日开始臭气浓度逐步下降,6月15日数据低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废水超标排放问题已有明显改进,经每天监测,自6月14日开始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已经降至500mg/L以下,达到与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哈药总厂排污情况,已把其搬迁改造纳入“十二五”规划,今年正式启动。哈药总厂超标排放问题被媒体曝光后,省市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市党政联席会和市政府专题会、现场办公会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市有关领导3次到哈药总厂检查督导治污整改工作,对超标排放问题处理态度坚决,整改要求明确。要求依法处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责令企业全面整改,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并取得实效。
环保部门针对媒体曝光的问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核实、监测取证,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迅速形成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并与省环保厅组成联合督查组,24小时驻厂监督,加密监测频次,全程监控企业治污整改成效。目前,环保部门对企业废气超标排放和废渣违法贮存问题,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企业检修期间废水超标排放问题,已经予以限期整改,责令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达到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即500mg/L以下)。
哈药集团针对哈药总厂超标排放问题,加大整改督导、资金支持力度,并按照局部搬迁、分步实施、产业转型、根治污染的原则,加快推进哈药总厂搬迁改造工作,一期工程计划投资20亿元,引进环保新工艺、先进设备,确保生态环境不受影响。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哈药总厂认真总结教训,积极整改,在检修期间和设施恢复运行不稳定期间,扩大高排放车间停产、限产范围,强化日常管理,加快在建治污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排放要求。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督查力度,一方面督查企业切实执行现有整改措施,继续驻厂监督,做到人员不撤、力度不减,严密监控废水、废气、废渣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确保排放达到要求。另一方面,督导推动企业认真执行污水排放控制协议和异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协议,采取在线监控和日常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严密监视企业废水排放情况,确保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持续、稳定在500mg/L以下;推进企业加快实施新厂区建设计划,确保今年开工建设,争取早日建成,从而彻底消除哈药总厂气味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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