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1日 17:01 来源:法制日报
业内专家称部分企业家不找市场找“保护伞”凸显法治环境不完善
企业家涉罪四种情况
企业家因自己的行为不慎,或者是不遵守市场规则,或者不遵守法律故意走向犯罪
一些企业家由于不懂法律而犯罪,这些人不是有意地去践踏法律,而是由于不了解法律法规而陷了进去
第三种情况是遭人陷害被指控犯罪,也就是民事纠纷刑事化
现阶段有些法律法规界限不清造成的
● 国有企业负责人犯罪多涉及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等罪名
● 民营企业家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税收方面的犯罪,还有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 企业家犯罪现象频出,既有个人因素,也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同时,与法治环境不无关系
本报记者赵丽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曾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56位的上海富豪颜立燕作出一审判决,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颜立燕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20万元。
单依财富的累计程度而言,颜立燕在中国可以称得上企业家甚至是大企业家。但是,巨大财富在给他带来满足感的同时,也让他深陷诉讼。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因触犯各种罪名而入狱的“大商”不在少数。
“近30年来,企业家的责与罚问题非常敏感,也非常重要。关于企业家犯罪的问题太多,不胜枚举。”作为颜立燕的代理律师,也曾经担任黄光裕辩护律师的田文昌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企业家易犯“四宗罪”
田文昌告诉记者,近年来企业家涉罪大致有4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企业家因自己的行为不慎,或者是不遵守市场规则,或者不遵守法律故意走向犯罪。”田文昌说,这类情形是占了大多数。
而第二种情况,则被田文昌称为“比较不应该发生、比较悲哀的情况”。
“一些企业家由于不懂法律而犯罪,这些人不是有意地去践踏法律,而是由于不了解法律法规而陷了进去。”田文昌说。
“第三种情况是遭人陷害被指控犯罪,也就是民事纠纷刑事化。”田文昌说,“现在有一种现象,一些人为了更快地解决民事纠纷、经济利益之争,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把对方诬陷为犯罪。”
对于最后一种涉罪的情况,田文昌认为是由于现阶段有些法律法规界限不清造成的。
“从刑法的角度讲,商家目前涉及到刑法的罪名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等,这些罪名多涉及国有企业负责人。而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涉及的罪名还包括税收方面的犯罪,如虚报注册、虚假出资、非法聚敛钱财以及非法经营等;还有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如涉及枪支弹药,涉及窝藏、包庇、妨碍公务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单民说。
单民认为,客观来讲,国有企业负责人面对的组织纪律、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压力比民营企业家要大得多。民营企业的管理相对来说比较松散,尤其是从以家族企业起家的,企业内部都是亲戚之间的关系,所以一旦失控,所涉及的领域相对较大。
选择性执法或为诱因
“在企业家涉罪愈来愈多的情况下,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有些企业家确实存在原则性的问题。”对于企业家频频涉罪的原因,田文昌认为有两点,“第一是不怕死,第二是会送钱、敢送钱”。
田文昌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他曾经代理过一个案子,涉罪的企业家是河南省周口地区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可以说,这个开发商没什么文化,就因为这一点,在法庭上还闹出了一个笑话。在开庭审理时,涉及到一份由这名开发商签字的文件,这名开发商说他没有签字。于是,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就让开发商看看文件上的名字是不是他写的。谁知道这名开发商竟提出让律师看,原因是他不会写字,平时的签名都是他照着画的。他之所以能成功地办企业,就在于他敢送钱。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家都是这样的”。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说,企业家,尤其是大企业家“出事”,有3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是企业家个人的原因。现在,不管是在国有企业还是在民营企业,企业家大多是在一种急剧变化、急剧转型的社会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很多企业家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当然,其中也有很多企业家受过很好的教育。”李曙光说,“第二个原因与现在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一些企业虽然有董事会,也有公司治理结构,但很多都是由企业家一个人说了算。家长制、一言堂的现象不管是在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存在。所以,企业家犯罪,与公司组织主体、市场主体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
李曙光说,第三个大的问题是社会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是导致企业家‘出事’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或者说是一个非常普遍的原因”。
针对法治环境,李曙光进一步解释说:“这里主要涉及到3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目前很多法律对民营企业、对整个社会经济、对商业的关注度还不够。第二个方面是法律的实施,这方面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选择性执法的出现。选择性执法与地方保护结合起来,与地方利益、地方官员的利益结合起来,就比较可怕。这也是不少企业家‘出事’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三个方面,就是地方政府行为和官员行为的示范效应。很多企业家不去找市场,而是考虑如何找政府部门作为保护伞。”
遏制企业家犯罪需完善法制
如何有效治理企业家犯罪?
“企业家犯罪现象不可能得到根除,任何国家的企业家都会出现铤而走险的情形,比如为了经济利益和钱。对这种现象,应该用平常心来看待。但是,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企业家犯罪的现象不仅会对官员、对普通人有影响,对整个商业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企业家的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李曙光说,“未来的中国还需要很多的企业家来支持发展,但是如果不接受已经‘出事’的企业家的经验教训,那么对中国未来发展的影响会非常大。现在需要做的是改变社会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同时需要很好地打造市场主体的信用链条。”
对此,单民也提出:“首先要经过思考推进市场经济深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商业氛围;其次要完善法制。很多企业家有冒险精神,但是冒险精神也应该在规则之内发挥作用。这就要求企业家要恪守企业道德、遵守商业伦理,尤其是增强守法意识。应该让企业家明白,他的行为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
“对中国的企业家,应该用统一的标准来要求。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统一的标准在哪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夏业良说,现在,经常有人会批评一些企业没有社会责任感。其实,过于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会将企业责任和政府部门的责任两者相混淆。
夏业良认为,目前,一些企业家是因为有官方的背景才会在社会上占有一定的地位,这是一种不正常、不健康的现象。“只有通过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在没有权力干预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企业,才会具有长久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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