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0日 08:35 来源:法制日报
房价涨幅过快,相关责任人要被约谈;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不力,相关领导干部将被问责……记者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南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约谈问责办法》近日发布施行。
“对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约谈、问责,都将适用本办法。”这是“限购令”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出台的又一严控楼市的行政手段,目的在于抑制过热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办法规定,南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行市级政府负总责,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年度考核。
办法规定,出现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将约谈相关责任人: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的;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明显滞后,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进度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资金筹措不力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执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措施不到位的。(记者 莫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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