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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结果

2011年06月27日 13:07 来源:审计署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农业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农业部201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2517163.48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含财政部审核确认的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下同),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233489.38万元;农业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31402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91526.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03140.3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农业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994756.54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39.5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34.39万元,其中2010年2983.2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089.62万元。上述问题对农业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部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较好执行年度预算,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农业部未经批准,将9个所属单位承担的项目调整为由2个所属单位执行,并将项目预算额从75万元调增到240万元,用于课题立项、评估验收等;将“农业法治建设与政策调研项目”资金20万元,未经批准调整并拨付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用于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研究等工作。

  2.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08年至2010年单位预算中,以2个在建项目名义申领运转费等预算1368万元;所属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在2010年单位预算中,以在建项目名义申领运转费预算243万元。

  3.2008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与下属公司以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形式,在11个专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物业费88.34万元,至审计时下属公司又以归还代垫人员工资的名义将63.87万元返还研究所;2010年,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国畜牧总站在2个专项中分别列支与项目预算申报内容不符的支出15.43万元、8.77万元。

    4.2010年,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生物研究所、饲料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北京畜牧兽医研究院等5家单位在22个课题经费中,列支与课题内容无关的支出106.7万元;生物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在未对课题进行科研绩效评估的情况下,以绩效工资名义从课题经费中向单位在职人员发放津补贴85.69万元。

  5.2009年9月,所属全国农业展览馆收到的4家企业上缴收益359.45万元和2家企业上缴水电费874.01万元,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6.截至2010年底,农业部本级有12.61亿元财政专项和基建项目资金闲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此外,部分财政专项预算安排中有9000万元内容交叉重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0年底,农业部于1999年前形成的周转金借款8968.5万元未及时清理,仍在本级挂账。

  2.2009年,农业部在“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中支付企业补助资金3580万元,未获取相应票据。

  3.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将生产技术出租收益中的2203.2万元,以奖酬金的名义发放给103名中心在职和聘用人员;2010年4月,所属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违规将技术服务收入中的433.2万元,以奖励金的名义发放给265名在职人员。

    4.2001年以来,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5名在职人员违规入股经营该中心下属公司。至2010年底,公司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4443万元。

  5.截至2010年底,所属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未在部门决算(草案)中反映当年资产占用费、房租等其他收入169.87万元和对外投资利润180万元;中国渔业协会以会议费的名义,将用于职工福利的费用8.92万元直接冲抵应收收入;中国奶业协会有价值87.89万元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还未将《中国奶业年鉴》收入239.94万元纳入法定账簿核算,而是直接用于编辑年鉴的民营公司人员和日常开支等。

    6.截至2010年底,所属中国奶业协会用以办公、会议、劳保用品名义开具的不规范发票报销42.66万元,渔业协会以会议费、修车费等名义开具的不规范发票报销21.39万元,均用于职工福利等支出。

  7.2006年至2007年,所属全国农业展览馆(以下简称农展馆)下属全资公司北京东环鑫贸国际会展中心在承办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时,与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签订合同多收取办展财政经费174万元,后又将该款项返还到节能中心主任指定的公司账户;北京东环鑫贸国际会展中心于2010年1至3月在会议费中,列支购物消费和礼品卡等支出20.29万元,发放给举办展览的主办和协作单位与会人员。

  8.截至2010年底,所属信息中心在机房建设和搬迁等8个项目的部分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中,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而是采取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建设和供货单位,涉及合同金额959.7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问题,要求农业部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对部分所属单位多申报预算资金问题,要求农业部收回多领报的财政资金并上缴中央财政;对3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项目资金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5家所属单位扩大课题开支范围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对在课题经费中列支的绩效工资进行全面清理,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结合科研实绩发放补贴;对所属农展馆收入未纳入年度预算问题,要求按规定完整编制预算;对农业部本级周转金借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要求组织力量对周转金借款进行清理,并对已形成的损失查清原因后按规定报批处理;对拨付财政资金未取得相应票据问题,要求收回票据;对部分所属单位违规处置科技成果出租收益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退回领取的奖酬金;对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职职工违规入股经营所属公司问题,要求责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个人参与公司入股的情况进行清理;对部分协会固定资产等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及虚列支出问题,要求协会将账外资产按规定登记入账、将账外收入按规定纳入单位法定账套内核算,收回被侵占的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使用不规范的发票入账问题进行清查,全部清退给职工发放的补贴、福利;对所属农展馆下属公司违规套取资金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对违规套取资金的情况进行清理,分清责任作出处理,加强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对所属信息中心部分子项目未按项目批复公开招标问题,要求责成信息中心对工程项目招标情况进行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编制和执行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利用财政资金研发成果出租、转让等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规范收入分配和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业部本级和所属单位在审计前进行了自查,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组织各单位积极整改,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领导班子5名成员全额退回领取的奖酬金共117.04万元,该中心已退回结余的运转费和购置费共594.16万元,并制定了对在职职工持股经营所属公司的清退方案;中国奶业协会将账外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并退回相关款项263.58万元,渔业协会收回发放职工福利的8.92万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领导班子5名成员主动退回领取的奖酬金6.72万元,该所已退回多领取的运转费178.89万元,并召开全所职工大会通报情况,学习法规制度;全国畜牧总站挪用的8.77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科技发展中心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加强基建项目执行力度;农展馆对违规套取资金的情况进行清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植物保护研究所、作物研究所、饲料研究所、生物研究所、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分别收回了扩大课题开支范围的资金共计78.78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已将未按预算使用的资金88.34万元收回归还原资金渠道。同时,农业部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部属各社会团体强化领导责任、健全财务制度、开展资产清查、规范资金管理。

  附表:1.农业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农业部2010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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