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9日 08:03 来源:解放日报
今年上海第二批“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受理本周起正式启动,准入标准较第一批有所放宽,实施范围也将从原来的13个区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昨天举行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新闻通气会上,市房管局副局长庞元表示,上海经适房准入标准有望于明年上半年继续放宽。 (下转第7版) (上接第1版)去年8月和今年3月,市政府先后两次放宽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并部署按照去年和今年不同的准入标准,今年分两批开展集中申请审核、摇号排序以及选房购房。第一批执行人均月收入2900元以下、人均财产9万元以下的申请准入标准;第二批执行人均月收入3300元以下、人均财产12万元以下的准入标准。
目前,第一批13个区的申请受理工作已顺利完成。全市累计接待市民政策咨询约11万人次,正式受理约3.3万户家庭。第二批申请受理,黄浦等区于6月下旬起首先启动,徐汇、虹口、闸北等区随后,其他各区(县)也在积极准备和行动,将于下半年内启动申请供应。
市房管局昨天表示,由于今年两批次申请供应的工作节奏较为紧凑,为保证房源供应配售的公平合理,参与今年两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的13个区将根据两个批次的审核结果,分别组织两批次摇号排序、选房购房活动,保证符合2010年标准的申请家庭排序在先、选房购房在先。同时,第二批市统筹房源的供应调配和定价方案已在抓紧制订之中。
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已累计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约1120余万平方米,至今年底可供应房源预计达到500万平方米、约8万套。 (张奕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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