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30日 15:28 来源: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彬 胡相宜)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遥感部业务办公室原主任受贿近1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上诉。
记者今天获悉,高院已驳回其上诉请求。
检方指控称,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遥感部业务办公室原主任詹世富,负责航空摄影、底图制作工作。
其间,北京星天地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承接了辽宁、山东等5省市的航空摄影和底图制作业务。而合同签订、资金拨付、数据接收等工作都是由詹世富负责的。
为了尽快签约,星天地公司老总章某先后让手下交给詹世富人民币共计8万元、购物卡3张(价值1.5万元)。
据了解,市检一分院在侦办另一起行贿案件时,发现了詹世富受贿的线索,后詹世富交代了受贿事实。
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詹世富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一中院判决被告人詹世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
判决后,詹世富因认为一审判决的量刑过重,遂上诉至北京市高院。
高院终审
北京市高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及证人证言证实,司法机关已掌握詹世富的犯罪事实的线索在先,并通过詹世富所在单位纪检部门与其谈话,詹世富才交代受贿事实,故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
詹世富向检察机关检举他人可能涉嫌犯罪的线索,在案证据证实被检举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故其亦不具有立功情节。
詹世富不具有法定或酌定减轻处罚情节,但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到詹世富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悔罪,依法已酌予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终审驳回詹世富的上诉,维持原判。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