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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称国标过时 浙江95%的电动车面临淘汰

2011年07月04日 09:37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07月04日讯

  日前,深圳市发布的一纸电动自行车禁行令,引发了全国电动车主的关注,也引发了关于如何治理电动车的争论。在7月1日原定的禁行令实施之日前,深圳悄然将电动自行车的“禁令”改成了“限令”。但是,由此引发的电动车的去留问题依然起了广泛的讨论。远隔千里的浙江的电动车一族就开始担心起自己今后能否顺利地骑车上路。

  本地企业称国标“过时”

  杭州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商会会长吴坚掌管着浙江自行车市场和华东电动车市场。

  吴坚告诉记者,目前,杭州市场里电动车的销量还没有受到深圳限行令的影响,不过,商会会员企业已经有了反应。“一些生产厂家对政策的不稳定感到迷茫,造成了产量的减少,有的经销商不敢进货,一些地区出现了产品的断档。”

  对于电动车新标准,浙江电动车企业反对声一片。声音最大的要数金华的绿源集团董事长倪捷。他在其新浪微博(http://weibo.com)上公开亮明自己的观点。

  “13年前的‘最高速度20公里最大重量40公斤’的规定不合理,13年前的标准也该修订了。”

  倪捷还摆出了一组数据用以说明电动自行车的道路安全情况处于好转趋势。“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增幅远高于事故数量增幅。2009年与2004年相比,全国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增加6.244倍,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加了8倍。二、万车死亡率在下降。2004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1500万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589人,万车死亡率为0.39;2009年,事故死亡人数虽增至3678人,但保有率已增至1.2亿辆,万车死亡率反而下降到0.31。”

  “要治理也不能一刀切,尤其现在电动车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生产工具,涉及到送水、快递、家政服务等行业的运转。”菲利普电动车的杭州经销商黄吉说。

  行业分歧导致新国标难产

  在杭州庆春路一家电动车专卖店里,老板给记者介绍了一款店内最轻的女式电动车。“这车36伏的电池,80斤左右,速度可以到30码。”老板称,要想速度快点,可以选48伏的,速度可增加10码。

  记者以深圳限行为由,担忧买了以后杭州也会严格按照20公里限速,老板见状后笑笑说,“那你就把限速器装回去,想快也快不了。”

  其实,电动车族都清楚,拔掉限速器以加大车速,已是公开的秘密。

  20码、40公斤的标准究竟是不够用了还是被人为拔高?记者了解到,1999年颁布的“20码、40公斤”的电动车标准在业内一直存有争议。

  “按照老标准,40公斤的车,加上车主的重量,以75公斤计算,速度变成了15码,那这辆电动车比自行车还慢,反而占用了道路资源,带来交通拥挤。如果车重降低,电动车骨架更脆弱,一撞就会弯掉。”新的电动车国标一直争议了好几年,黄吉把新国标难产归咎为“行业自身难统一”。

  因为另有观点则认为,标准应执行“最高速度不大于35码,整车质量不高于80公斤。”浙江一些企业和经销商认为,这个标准有点操之过急,应该调整为最高车速不大于25公里,整车质量(除电池)不高于40公斤。

  深圳“禁令”改“限令”

  5月26日,深圳市交警局颁发一纸电动车禁令:在主要市区全时段“限行”电动车,将拥有50万电动车的深圳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引发了民意对“一刀切”做法的强烈反对。

  而日前提交深圳市人大审议的相关条例草案修改稿中,记者注意到,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表述发生了明显变化。草案修改稿在原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划定特定路段、时段,限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上路行驶的基础上,增加了“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核发专用标志的警用车辆及从事邮政、快递、市政公共设施抢修业务的车辆除外”的相关内容。此外,草案修改稿还明确规定,“车身重量超过四十公斤、实际最高时速超过二十公里的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虽然“禁令”改成了“限令”,但其中对于车身重量和时速超标的依然不能上路。对此,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的刘先生也不愿意自己的“座驾”被限制。“每天来回10多公里,坐公交车太挤,走路太远,逼我们去买车啊,那不是更添堵嘛!”

  杭州体育场路一座写字楼里,申通快递员邵先生蹲在地上整理快件,四周的快递件堆成了小山。

  “你说的这个电动车限行,我在电视上看见了。要是让我们改成自行车,(快递)是不会有人送的!”邵先生一边埋头打理快件,一边很严肃地说。

  “干我们这行,开车不现实,很多小区进不去;骑自行车,一个是拉不了那么多货,速度慢,二个是太耗体力,吃不消拉。”

  邵先生说,他从业已经6年了,基本上一年报废一架电动车。“每天拉30-40公斤的货,来回的跑,一个电瓶半天就用光了。我们都买加重型的电动车,可以带货,价格1700元左右,2000多元的也有。”

  浙江95%电动车属于淘汰之列

  深圳出台电动车禁行令,有个背景不得不说。三个月前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深圳的禁行令成为响应这份通知的积极执行者。

  这份通知要求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的标准,则是国家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按照该规定,时速大于20公里、重量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大于240瓦的电动车都在淘汰之列。

  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省大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执行的是地方性标准,即2005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DB33/572—2005)。该标准对国标进行了“优化”,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不大于50公斤,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有观点称,如果依照1999年的国家标准,目前正在浙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95%以上将被纳入“淘汰”之列。

  如此一来,杭城电动车族们的“后怕”并非“杞人忧天”。

  行业协会呼吁“堵”、“疏”并举

  吴坚认为,现在大家把苗头指向电动车20码、40公斤等这些数据上,忽略了至关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电动车管理。

  记者从杭州市交警支队得到一份数据,截至今年5月,杭州(含萧山、余杭)新增电动车18084辆。目前,杭州(含萧山、余杭)电动车保有量达到141.6万辆。老城区电动车的保有量达123.6万辆。如此庞大的队伍,管理确实是个问题。

  “湖州禁过电动车,但是老百姓有需求,没禁成。温州也说禁电动车,不上牌不管理,反倒成了超标车最严重的灾区。”吴坚认为,电动车虽然会造成一定交通事故,但治理电动车,“疏”和“堵”都要抓。“宁波就做得比较好,购买电动车后,车主要用半天时间做安全驾驶培训。”

  吴坚认为,治理电动车应一方面增强消费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加强管理部门管理手段。

  记者了解到,四部委的《通知》下发已有多日,但地方上均未发布具体的实施细则。据悉,目前,浙江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已组成联合调研组,正在台州、宁波做前期调研,广泛听取企业、消费者的意见。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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