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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地闲置两年无偿收回 网友建议建保障房

2011年07月05日 17:21 来源:东南网

  买地不开发,坐地等钱生。市民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在一大片宽阔的土地上,长满了杂草,多年无人开发,旁边竖立着一块牌子,上写XXX开发公司。以后这些公司要注意了,要是再让土地闲置两年,将被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日前,统筹福建未来五年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福建省“十二五”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正式出台。根据《规划》,福建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规划》明确,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规划》一出来,即在网友中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疑惑:闲置土地具体都指哪些呢?目前福建有多少呢?为什么会有闲置土地产生呢?回收后要怎么安排使用呢?就这些问题,本网记者采访了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员。

  国土资源厅:政策早有规定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早在2003年,福建就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处置闲置土地的若干意见》,对土地闲置的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处置方式、处置程序和处置闲置土地所得款项的清偿办法等做了解释。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闲置土地指的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具体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合同未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期限,自出让合同生效之日或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已经动工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且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意见》中还提到,对闲置土地区别不同情形,分别采取无偿收回、委托交易、延长开发期限、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收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闲置土地的原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的,收回后原则上应按原用途出让,并享受省政府有关工业用地的优惠政策。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员表示,《福建省“十二五”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中“福建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的规定便是由《意见》中而来的。

  据了解,2010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因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且尚未处置的26宗住宅闲置土地,福建两块土地榜上有名。这一公告重申,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对上述闲置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必须征收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的,必须坚决收回。

  而关于福建目前闲置土地总面积等具体情况,该人士表示不便透露细节。但可以确定的是福建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回收和重新安排利用的力度。对此,本网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网友:没收回来建保障房

  不少网友认为,闲置土地的存在浪费了社会财富,清理闲置土地有利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在此前网络上的一项调查中,在回答“您认为政府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方面应在哪些方面着力”时,网民们认为应该最先整顿房地产行业,打击囤地、捂盘行为。其次是调整税收信贷政策,遏制投机炒房。

  著名房地产商人潘石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清理闲置土地是降低房价最根本的办法。他认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从“国八条”、“国六条”、“国四条”到“国十条”都说要严格执行法律,清理闲置土地,其实只有真正地清理闲置土地,在这些土地上尽快盖出市场上需要的房子,房价的上涨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抑制。否则,囤积土地只会让房地产市场越来越扭曲。土地囤积越多,市场上房子的供应量就越少,房价就上涨得越快。

  对于闲置土地的清理,有的网友则建议政府应主动公布出让土地内容,定期发布回收的土地面积、回收情况,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形成合力,使得政策更好地得到执行。

  《规划》中说,闲置土地回收后,重新安排使用。对于如何使用,很多网友也是给出了自己的建议。网友“海那XW”建议将其作为保障性住房用地,“既然他们都不建,那么就把这些地收回来建廉租房、公租房,让需要的老百姓去住,岂不是更好?”也有人建议把这些地收回来,先暂时给市民们种菜、种粮食、种水果,“现在物价那么贵,与其让那些地长满野草,还不如让老百姓在上面种些花花草草,等土地重新规划后,再交还给政府,一举两得。”记者 谢添实 陈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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