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武汉一房一价至今无一例罚单

2011年07月12日 10:25 来源:荆楚网

  “一房一价”专项检查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截至目前,尚未开出一笔违规罚单。物价局人士解释,从检查的80多个楼盘来看,基本上所有楼盘都标了价,只不过标价信息不全,主管部门主要以规范教育为主。记者却发现,现行的“一房一价”制度有些标准不明确,给了开发商钻空子的机会。

  不标实际成交价

  “我们最关心的是房子实际成交价多少,但开发商只公示单价和总价,最后的成交价还是不清不楚。”最近有意购买新房的万小姐提出疑惑。

  今年5月1日,我省下发商品房“一房一价”规范,明确指出,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记者走访楼盘看到,已卖掉的房子,大多用红点或红条遮盖,但在公示的价格牌上,只标明了其根据单价测算的总价,并未注明实际成交价。售楼部人员解释,价格公示牌不能手写,如果每卖出一套房,就重新标一次价格,就要反复制作很多价格牌,成本高,又麻烦。

  对此,武汉市物价局人士表示,根据规定,如果有一套已售房标示了成交价,其余所有的已售房也都要标示,但并未硬性规定,所以也可以不标。

  房源价格分批次公开

  另一政策漏洞,导致捂盘现象常有发生。 最近,小刘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她反映,汉口一处楼盘,她最近几次去看,都只有一栋在卖,但是,每次卖的楼栋、户型都不一样,“这明摆着不止一栋房源,开发商这么捂盘,无疑是想制造一种房源不多的假象,诱惑买房者赶紧下手”。“一房一价”细则中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在销(预)售新建商品房前,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物价局人士表示,问题就在于,“一房一价”只说明在“规定时间”内,但并未对期限做详细的界定。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有空子可钻。

  业内人士建议,“一房一价”调控措施还需更加精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记者 彭鹏 通讯员 王丽华)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