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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评估征税昨起实施 首日以咨询评估价格为主

2011年07月12日 11:13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深圳特区报记者 谭德波 谭建伟

  昨日是深圳实施存量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新规的第一天。记者采访获悉,新规实施首日,不少受访市民表示,查到的评估价要比预期略低,价格显得较客观。记者还了解到,由于过户需提前签约,适用新规与否按签约时间计算,所以昨日虽是新规定实施首日,但按新规过户交税的“第一单”尚未在深圳出现。在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现场,市民多围绕评估价格和办理流程以咨询为主。

  实施首日以咨询评估价为主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来到位于银湖的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在一楼大堂,工作人员已贴出二手房交易征税新规办理的详细指引。在一楼楼梯口,中心还专门设置了一台电脑让市民查询,不少市民都围在电脑前查询,在查询页面,市民只需输入身份证号、房产证号和验证码即可立刻查到房产评估价。

  “为什么同一小区,别人的房子要贵700多元。”昨日,登记中心三楼还专门开出了存量房交易新规咨询窗口,10多位市民在窗口排队咨询,其中不少人都是在查到价格后前来询问“细节”。市民张先生表示,同事的房子和自己位于同一小区,但每平方米单价差700多元。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后发现,原来两套住房存在朝向差异,户型也不同,因而产生了差别。

  针对类似的“差价”疑问,记者从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深圳已建立了完善数据库,将全市分为400多个片区进行统计,库中已有154万套住房的计税参考价。评估价按照“一套一价”核实,每套房产的价格根据其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制定,依照房地产估价相关规范和标准评估得出,故而同一小区不同价属于正常现象。

  房产中介体验新规以求“应变”

  “按新规过户交易,可能还在三四天后才会出现。”房产登记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最初几天主要是7月11日之前签合同的人前来过户,这些交易都按之前规定执行,而不是参照新规。该工作人员表示,过户前必须要先签合同,是否适用新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界,7月11日之后签合同则适用新规并按照评估价征税,之前签订合同的情况仍然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征税。

  昨日下午晚些时候,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新规实施首日并没有产生按评估价征税的“第一单”。管理部门一位人士表示,网签合同和正式过户一般会有几天过渡期,但也不排除有人在观望。

  记者采访发现,首日咨询主要围绕房屋价格和办理流程展开,其中不少咨询者竟是房产中介或房屋交易担保机构的工作人员。一位担保公司的客户经理郑小姐告诉记者,新规实施后,对二手房交易存在一定影响,之前不用交税的现在也要交税了,公司非常关注,所以派人来“体验”办理过程,好服务于客户。一位房产中介则表示,新规实施后,中介操作空间不大。“主要来看一看,到底和以前有何不同。”

  评估价较客观

  “这个价格,我和太太认为还算比较合理。”家住梅林的谈先生早在上周日就上网查到了手中一套房产的评估价。该房产位于梅林板块,为花园小区高层,评估价约为1.5万元/平方米,比目前的市价略低。“我如果出手,应该还会高点。”

  记者采访发现,和谈先生一样,不少市民在查询到房产评估价之后都表示,评估价属于“客观”范围内,并没有出现之前预料会出现“过高”情况。在登记中心现场,记者随即采访数位市民,其中不少都认为评估价在市价的70%—80%之间。

  “这对纠正阴阳合同应该有不错的效果。”在现场咨询的市民王先生表示,之前,自己身边就有一些朋友会故意以极低价过户,从而逃避税收,但实际上按照目前的评估价征税,交易双方付出的成本并没有预期那么高。“逃税肯定是不对的,新政策实施应该会反响不错。”

  “有助于市场回归合理状态,并不是打压市场。”深圳一位房地产行业资深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深圳实施该项新规对市场影响不会太大,交易与否很大程度取决于交易者心理,如果交易者认为评估价“较客观”,并非和自己预期相差太远,那么如有硬性买房或卖房需要,交易同样会达成。但对投机者来说,交易频率和次数一定会受到不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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