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9日 13:49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针对上海产可口可乐饮料公司的零度可口可乐原液,在台湾被检出了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一事,记者17日从卫生部获悉,该部已开始调查这一事件。
记者查阅我国新发布实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里面未明确列出“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属可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背景
台湾查出3种防腐剂
据媒体报道,台“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在检验来自上海可口可乐饮料公司的“可口可乐ZERO PM原液主剂饮料配料”中,检验出“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防腐剂,每公斤含2.062克,而这种防腐剂在台湾规定是不得添加到碳酸饮料内。
此外,“卫生署”发现原液中还有2种防腐剂“苯甲酸”、“己二烯酸”也超标。目前已禁止该批可口可乐原液进入台湾地区。
可口可乐公司台湾分公司对此解释,各地区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添加成分的标准不同,该批原液并非台湾采购,是不小心误送到台湾的,该配料在中国内地则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
进展
卫生部:已开始介入调查此事
昨天上午,记者查阅已于今年6月20日发布并开始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在GB2760-2011所列表格中,记者发现,防腐剂一类中有这样的表述: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属于可以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且表格中注明:在碳酸饮料中,这些添加剂的最高使用量均为每千克可以使用0.2克。
从表述中可以发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列出了“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为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但是并未明确列出“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昨天上午,记者致电卫生部,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卫生部已开始介入调查此事。
回应
“稀释后含量安全”
可口可乐中国公司17日的声明称:“此次台湾涉及的防腐剂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及美国政府的食品法律法规所认可的安全添加剂之一,被广泛接受并可安全使用于食品及饮料类,但是中国台湾地方法律规定不允许使用在汽水中。”
可口可乐中国区公关事务总监翟嵋介绍,此次被查出有问题的产品是用于现调机里面,比如麦当劳等快餐店所销售的杯装饮料产品,而并非一般超市销售的瓶装饮料。
翟嵋表示,台湾检测的样本是未稀释的浓缩原液,而最终销售的产品则需要稀释后才会进行现调机杯装汽水的销售,稀释后浓度仅为每公斤0.015毫克。(据7月18日《法制晚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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