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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养老模式引发争议 或又是一场炒作

2011年07月22日 11:19 来源:中国质量报

  业内人士认为没有政府部门担保消费者难以放心

  □ 冯伟杰

  “返还产品利润的80%给消费者”,这个口号的确十分诱人。消费者所参与的“消费养老”计划期满时,还可以每年提取消费返利总额的12%作为“养老金”,直到身故。这种模式真的靠谱吗?

  在中国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的今天,养儿防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甚至社区养老等养老方式齐上阵,但仍然无法妥善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在此背景下,一直饱受争议的“消费养老”模式引发了更多的关注,媒体褒贬不一,不少人也在质疑:“消费养老看起来不错,但是否真的可行?”

  是否又是一场炒作

  “消费养老”的概念由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建华率先提出。

  登陆上海家帝豪集团网站,映入眼帘的是“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信誉保障”、“邓小平保健医生纪本章代言”、“与曹总共创世纪伟业”等一系列宣传推广语,令人目不暇接。

  按照曹建华的说法,“消费养老”是给购买其企业产品或通过其电子商务网购买其他企业产品的消费者,按4%至20%的比例,直接返款至消费者长期固定的个人养老金账号。消费者所参与的“消费养老”计划期满时,可选择将返利全部总额取出,或申领“养老金”(必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每年提取消费返利总额的12%作为“养老金”,直到身故。

  “能有这么好的事儿?只怕又是在商业炒作吧!”笔者在其加入的一个投资理财QQ群里,征求大家对“消费养老”的看法时,不少人作出了这样的表示。

  其中一个名为“行者客”的网友提出,“消费养老”的概念中有一个很明显的字眼,那就是“个人养老账户”,意在强调养老个人化。然而,现实社会中,并非每一个个体都会参与到消费,比如企业消费,这又怎么计算呢?而且一旦发生退货等行为,相关积分是否就要被扣除?

  安全保障成最大疑点

  一个新生事物的诞生,总要接受各种问责和考验。然而,对于注册资本只有5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04年的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来说,其影响力以及“消费养老”的安全程度,是令投资者“忐忑”的重要原因。

  质疑者认为,既然是“消费养老”,那么势必要做长久考虑,也就意味着当事企业至少要维持几十年的信誉。在市场竞争激烈、广大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不足5年的今天,一旦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或者亏损,又拿什么来支付客户的养老资金?一旦企业挤掉竞争对手,占据市场之后,擅自提价或者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没有稳定可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监管与控制,这一切又如何保证?

  2011年4月8日,上海家帝豪集团“我爱我买”网站发布的一则公告表示,该平台的“消费养老”计划实施的第一个消费年,已于2011年3月31日结束;将在2011年4月20日,把消费者账户中的积分,正式转入具有账户管理资质和养老金受托资质的第三方权威金融信托机构进行管理。

  “这种做法不就是相当于商品打折吗?让客户多花一部分钱,企业扣除商品成本和利润之后,把剩下来的那部分存到保险公司去。”家住北京市昌平区建安里小区10号楼的赵先生对此疑惑。

  新模式推广路漫漫

  无独有偶,就在曹建华推出消费养老计划不久,重庆市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重庆消费养老发展办公室,联合工商银行、中国人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迅速实施了“积分宝消费养老”。

  它的模式为:市民凭一张积分卡,在指定的商店、超市、餐馆、酒店消费后,商家退返一定积分到消费者的积分卡里,积分2分可以换1元人民币。这些积分兑换的资金,直接打到消费者的银行结算账户,再由银行划拨到保险公司为市民缴纳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金。相比之下,重庆的做法似乎更为直接可靠。

  上海的“消费养老”正在努力推进,它最后会不会将消费与其他更多方面进行联系,比如消费与买房、买车、保险、旅游等各个行业,不得而知。

  业内人士分析,羊毛出在羊身上。比如保险企业,本身便包含了养老保险产品,如果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之后,保险公司在承担赔付责任的同时,还要额外让出80%的利润给消费者,太不划算。

  这位人士还指出,要想使得消费养老模式在现实运行中不会成为忽悠百姓的泡影,需要政府部门出面担保才行,并且此种制度从都市到乡村,既能在横向上覆盖所有消费行业,又能在纵向上普及到国内的每一个商业角落,达到同社会保险养老一样或者比社会保险养老更大规模的时候,消费养老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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