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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择机出台资源型城市准备金

2011年07月25日 22:53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记者张奥)据经济之声报道,为了解决资源型城市环境恢复和生态补偿、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企业关闭善后工作等资金问题,发改委表示将尽快择机出台资源型城市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是否会被重复收费的问题,发改委明确给予否定。

  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副司长彭会军24号表示,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将尽快择机出台。发改委资源型城市发展处的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对工作进度做出了介绍。

  工作人员:我们和财政部以及其他部门在进行研究,草拟了一个制度方案,但具体内容和出台时机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是在国务院2007年发布的《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意见》中指出对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的城市,国家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偿社会保障、生态、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欠账。据了解,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征收将采取属地原则,由地方政府向当地资源型企业征收,征收来的准备金将主要用于当地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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