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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查获囤积党参并依法处理党参市场价格应声而落

2011年07月28日 17:06 来源:发改委网站

  为严厉打击囤积炒作中药材价格的违法行为,努力保持中药材价格的基本稳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会同有关部门,并抽调部分地方价格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查处了浙江南方药材有限公司等经营者囤积党参,导致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行为,依法公开告诫,实行三限,即限时间限价格限销售对象,责令其在一周内将所囤党参按照市场价三分之二的价格,即不超过每公斤60元的价格,全部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资格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以惩戒囤积炒作药材者,平抑党参市场价格。目前,告诫令三限要求已执行到位,党参市场价格应声下落,降幅超过10%。

  一、查获囤积党参经营者并依法公开告诫

  2009年下半年以来,党参价格一路上涨,从当年8月的每公斤9元(统货,下同)左右上涨至2011年6月的每公斤90元左右,涨幅达10倍。党参价格的大幅上涨,除产量下降供求紧张外,少数不法经营者囤积炒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经对甘肃陇西地区20多个中药材存储仓库的全面检查,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囤积党参行为,加剧了市场供求紧张关系,助推了党参价格上涨,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查清事实后,我司依法对2010年12月前囤积党参的浙江南方药材有限公司等10户经营者,下达了价格行政执法告诫书,责令其于2011年7月21日之前,按照不超过每公斤60元的价格,将储存的20多万公斤党参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同时,对2011年1月以来存有党参的44户经营者予以告诫,责令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储存的80多万公斤党参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逾期未按规定销售并提交有效凭证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监督囤积党参货主按三限要求出货,党参市场价格应声而落

  告诫书下达后,我司帮助囤积党参货主积极联系符合规定的买家,根据告诫令三限要求,将所囤党参全部出售。据对交易双方买卖合同及相关资格凭证的核查,被查获囤积的20万公斤党参已在限定的一周时间里,按照不超过限定的价格水平,全部出售给了限定条件的中成药制药企业。如浙江南方药材有限公司以每公斤60元的价格,将所囤的7.8万公斤党参全部卖给了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安徽亳州恒诚医药公司以每公斤59元的价格,将所囤的4万公斤党参全部卖给了河南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商人杨双轩以每公斤59元的价格,将所囤的3.8万公斤党参全部卖给了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

  据陇西县物价局和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信息中心调查,受查处囤积党参等因素影响,近期,陇西地区党参市场价格明显回落,与7月初相比,目前价格下降幅度超过10%,其中,具有行业代表性规格的统货和中条货,分别下降11.1%和13.6%。

  三、社会有关方面积极评价查处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广大群众、网民和业内专家对此表示积极支持。北京日报发表评论,“限期、限价、限对象销售出囤积的党参,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处罚干脆,尤其是限对象是防止经营者从左口袋里掏到右口袋里的倒手把戏。”济南网友李华新认为,“国家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对价格进行有效监管,这应该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而且也是具有效果的。这样的一个出手,应该是具有以儆效尤的效果,对于稳定市场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认为,“资金炒作以及经销商囤货也是党参价格大幅上涨的原因之一,此次发展改革委的动作可谓迈出控制中药材价格的第一步,对稳定中药材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会长许锦柏认为,“清仓令表面上只针对党参这一味中药材,但实际上它在业内极具标志性意义和示范效应。”据陇西县物价局调查,多数群众认为限价销售政策及时有效,对哄抬药价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对药品价格调控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我司将跟踪监督查获的今年入库的80多万公斤党参,确保该批党参按规定于年底前全部销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以增加市场供给、稳定市场价格。同时,密切关注党参等中药材生产种植、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中药材存储仓库全面摸查,责令库主建立健全中药材出入库台账制度,并加强对各存储仓库的日常检查和巡查,及时对涉嫌违法囤积中药材的货主进行提醒告诫,并对拒不改正的予以严厉处罚,严防新的囤积炒作行为发生,努力维护正常的中药材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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