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30日 10:14 来源:东南网
本报记者 刘敏 西安报道
在宝鸡石油钢管厂工作的魏先生最近手头突然紧了许多,但这带给他的不是烦恼而是欣喜,因为积蓄被用来缴纳单位集资建房款,这意味着他只需约市场价一半的花费就能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作为隶属于央企中石油的企业职工,魏先生每月收入4000元左右,这与当地一千多元的平均收入相比已经很不错了。此次企业正在进行的自建房项目是按保障房中的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实施的,职工购买价格不超过两千,而当地同期商品房的均价为3500元左右。
宝鸡发改委今年4月份一份《关于宝鸡石油钢管厂职工集资建房项目备案确认书》显示,该自建房项目占地23.178亩,总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5栋6万平方米住宅楼及1.5万平方米地下车库,总投资1.2亿元,资金来源为职工集资,地点为石油焊管研发中心区域内。
在全国11月底前开工1000万套的目标压力下,自建房已经成为包括陕西在内的地方政府完成保障房任务的得力抓手。
自建房助推保障房
“这种项目现在到处都是,要不然保障房开工率怎么能上去。”陕西省住建系统一位人士向记者坦言。
公开数据显示,陕西省今年的保障房任务为47.43万套,近3000万平方米,这一保障房建设量位列全国第三。
“这个任务量地方政府肯定难完成,把企事业单位拉进来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张宝通分析。
就在今年年初,陕西省住建厅负责人便公开表示,仅靠政府的力量建设保障性住房是不够的,并计划出台政策来动员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随后,陕西各地市也纷纷表态:凡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
“陕西的科研院校和央企驻地单位本来就多,在此之前各单位自建房就很多。以西安为例,以往每年单位自建房数量基本都占全部供应量的10%左右,现在估计这个比例至少20%以上,明年可能达到30%至40%。”西安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与综合开发处一位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最新数据显示,陕西省上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数830余个,超出原定任务9个,完成全年开工任务的105.4%,同时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27399户。这一数字令该省在全国保障房建设开工率排名中位列第一。
目前陕西对保障房建设的统计口径及项目构成信息仍公开很少,不过从相关土地出让信息也可推测一斑。
据中国土地市场网数据,截至今年7月底,陕西省共划拨、转让廉租房用地25块,经济适用房用地35块,招拍挂和协议出让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两限商品房用地74块,这些项目绝大多数都在7月底前开工,去年这三类土地出让后延至今年开工的项目大约为30个左右,从项目数量看,只占到今年当地开工的830余个保障房项目的20%左右。这是否意味着其余600多个项目都是传统的保障房项目?
“肯定不是。以科教、公共用地的名义划拨,然后在其中拿一部分出来自建房的项目占比例很大,这些也都列进保障房建设中了。”陕西省房管系统一位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即使在经适房、两限房里,一半以上也是大专院校和各大企业的自建房,以前各单位都是悄悄做、顶风做,现在只要说是搞保障房很多问题就没人问了,所以这个量应该是保守估计。”
“现在各地对保障房的定义还很模糊,保障对象也很不清晰,比如拆迁房、安置房、配套房、人才公寓,这些算不算保障房?事实上地方政府怎么说都可以,所以许多单位自建房就容易被拉进保障房行列。”世联地产首席分析师王海斌分析。
自建房隐忧
根据记者的调查,目前陕西各企事业单位参与的自建房多为带有产权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内部购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三分之一到一半左右,这也因此导致自建房资格转让盛行。
“这些转让指标背后多多少少都是违规,因此存在很大风险,上半年此类纠纷已经很多了。”陕西通顺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建军介绍,现在陕西各地市的单位自建房资格转让现象都很普遍,像西安地区一个自建房购买指标根据地段不同可以卖到5万-15万元不等,咸阳、宝鸡等地的转让指标在1万-3万元左右,一些单位甚至存在可以直接用购指标者的名字购买自建房。
不仅如此,在中小房企资金断血的情况下,一些资金紧张的开发商也热衷与有集资建房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合作,这样许多自建房也逐渐演变为“委托开发商代建”或“单位变相团购”的模式进行,而一旦受委托的开发商破产,就会出现集体纠纷。
“我们单位去年就开始集资建房,今年又有第二次集资,开始说是自建房,现在又变成团购商品房,但我们也看不到合同,据说要买的房五证不全,可已经交钱了,真是进退两难。”咸阳钢管厂一位职工向记者描述自己购买自建房时遇到的处境,该企业同样隶属中石油,也是自建房大户。
“通过放开单位自建房来增加住宅供应,挤压需求、抑制房价没有问题,但这必须在限购、限贷的前提下,否则就会出现多买多占等公平上的问题,单位自建房冲动增大也会随之带来许多交易上的风险。”招商银行宏观与策略分析师徐彪分析认为。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坦言:“从大原则看,中央是鼓励地方在保障房建设上积极探索、尝试的,至于通过放开单位自建房来促进保障房建设是不是个好途径,这只能靠地方政府自己去把握其中的度了。”(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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