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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叫停保荐后直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0 14:11 来源: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记者 傅盛宁)记者了解到,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引人关注的是,指引规定,证券公司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公司的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对该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这意味着,券商“保荐+直投”的模式已被证监会“叫停”。

  券商直投业务是指券商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期获得上市以后或是转让股权的投资收益。这项业务2007年9月正式开闸,给券商带来了丰厚的收益。截至目前,共有34家证券公司设立了直投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16亿元,有6家直投子公司投资管理了7只产业基金,另有中金公司的直投子公司设立了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机构投资者资金开展直投业务。

  清科数据库资料显示,券商直投项目自2009年底创业板开闸开始进入了收获期,截至2011年7月底共有36个券商直投项目获得IPO退出。36个券商直投项目中,“保荐+直投”项目有34个,占比94.4%,共涉及8家券商直投公司,账面投资回报为42.54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个“保荐+直投”项目的账面投资回报为1.25亿元人民币,平均账面回报率为4.90倍。

  券商凭借保荐承销业务的地位,近水楼台先得月,对拟上市公司拥有信息优势,容易与直投业务形成利益输送,这个现象也久受诟病。

  深圳市创投公会副会长、秘书长王守仁说,券商又保荐又承销又直投,三位一体,有垄断嫌疑,内部关联性太强,难以做到真正的公正公平公开。尽管证监会做了很多规定,但有关规定都很笼统,不能完全防范内部利益输送的弊端。另外,保荐项目不能直投,那么先投资再保荐如何?而且,证券公司之间也可以互相输送利益,你保荐我直投、我保荐你直投也无法控制。

  王守仁认为,禁止券商投资公司在“保荐项目上市前突击入股”如何落实,还有待时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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