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定行政违法行为查处与追责率达100%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3 09:13 来源: 法制日报8月16日,《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1-2015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与《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出台。
这是苏州市未来5年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纲领和具体考核指标。作为江苏省首个通过量化标准来衡量政府的法治理念、法治建设、法治行为的规范体系,苏州市共推出132个依法行政评价指标,为城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抓手。《规划》明确,到2015年,苏州要实现基本建成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
公用经费占预算30%以下
《规划》明确了苏州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政府制度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健全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等。
其中,有一些具体提法相当引人注意。
比如,要求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5年公用经费在财政预算中的比重压缩到30%以下。
争取到2015年底,行政审批总事项在2010年基础上调整减少50%(2010年为554项),审批项目在全省最少。
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以基层群众组织实行自治管理为主,逐步实现微观经济活动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实行自律管理为主。
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应进行听证;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事先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到2015年,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群体性事件总量比现在下降50%等。
违法行为查处与追责率达100%
据苏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伟华介绍,《指标体系》实际上是将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和量化,转化为清晰可辨、可以测评的指标,对行政行为进行量化管理和程度控制。
其内容总体围绕政府职能根本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行政管理方式优化创新,行政服务高效便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制度建设质量高;决策机制健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执法体制顺畅,行政执法行为公正规范;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及时,社会秩序稳定和谐;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完善,行政权力运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强、能力高;组织保障机制有力,依法行政进程全面推进等方面,分别确立了9项一级指标、29项二级指标和94项三级指标。
在该体系的二级指标内,记者注意到,多项目标量化细分十分明确,有多个指标提出实现“百分百”目标。如,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送备案,规范率、报备率、及时率达到100%;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完备,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便民措施完善,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受理率达到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查处与责任追究率达100%;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机关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依法履行率达到100%;依法接受法院监督和检察院法律监督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的归并率100%。
规章实施3年要全面评估
记者还注意到,《指标体系》明确了执行中的组织保障机制和考核机制。其中,要求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每年都要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2月底前,各级政府还要分别向上级政府及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工作部门向本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对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还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所占比例不低于15%。
此外,还明确了政府法制办的定位,即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并要求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都应设立独立的法制处室,镇政府(街道)要配备专职法制干部,其所需经费和办公条件受到“优先保障”待遇。
根据《规划》,苏州还将对政府规章实施满3年、规范性文件发布满2年,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对涉及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评估。对规章每5年、规范性文件每2年清理一次。(记者丁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