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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二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落马 强震湘高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9 14:04 来源: 《财经》杂志

  【作者:《财经》记者 鲁伟 】

  湖南第二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落马,凸显这个中部省份高速公路狂飙突进下的种种隐忧

  2011年8月16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8时30分,由湖南省副省长韩永文、省厅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交通建设安全管理会议在此召开。会上,一个重要人物缺席——省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下称湖南高管局)冯伟林。

  此前一天,冯伟林特意吩咐下属起草发言材料,“省领导要来,一定要好好准备材料。”

  不过,冯伟林最终未能用上这份材料。会议召开前不到一小时,即16日7时40分左右,冯伟林被湖南省纪委从华雅国际大酒店带走调查。

  次日,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冯伟林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当天下午,湖南省纪委官员在湖南高管局中层以上干部通报会上透露,冯伟林涉嫌在工程招投标、土地转让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接近案情的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冯伟林于2008年担任湖南高管局局长,是近年来湖南高速公路快速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人物。截至目前,湖南高速公路在建里程位列全国之首;在建和通车总里程从2007年全国排名第17位跃至全国前三。

  事实上,冯伟林已是这一职位上的第二位落马者。2005年12月31日,湖南高管局原局长杨志达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两任局长相继落马,凸显高速公路投资体制“政企不分、官商一体”的弊端。

  湖南高管局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下称湖南高速总公司)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冯伟林此前还担任湖南高速总公司法人代表。既是行政长官,又是企业领导;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贪腐大门由此洞开。

  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冯伟林在湖南交通系统根深已久,其案件牵连必广。湖南高速公路在运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并不鲜见,寻租者远非冯伟林一人。纲举目张之后,以冯伟林为起点,以绵延万里的公路建设为舞台,一场整肃湖南高速公路官场贪污案的大幕就此拉开。

  关键人彭曙

  冯伟林对于自己“东窗事发”,或早有预料。

  早在2010年9月,冯伟林的妻子、湖南省公安厅原副调研员易杏玲,就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拘。易杏玲涉嫌在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南高广投)重组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504.SZ,下称ST传媒)的过程中,利用内幕消息低位买进并在高位卖出获利。湖南高广投由湖南高速总公司发起设立,实际执掌人即为冯伟林。

  进一步调查发现,湖南高广投法人代表彭曙、总经理胡浩龙等人也涉嫌利用内幕交易获利。

  46岁的彭曙,浸淫交通系统近11年。内部人士称,彭曙深受冯伟林器重,其人“胆子大”“脑子灵活”。2009年12月,在冯伟林提携下,彭曙出任湖南省醴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醴茶高速)总经理。

  醴茶高速是湖南省的又一条南北大动脉,彭曙获此任命后,直接介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投资和管理。“不仅是醴茶高速的事情由他说了算,其他高速公路,彭的意见也非常重要。冯伟林的很多决策来源于彭曙的建议,一些重要事项甚至直接交由彭曙代办。”湖南高速总公司内部人士说。

  2010年9月18日,时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吴亚中告诉《财经》记者,易杏玲一案与湖南高速公路建设并无直接关系。但时至今日,湖南高管局及直属单位有多人已因易杏玲案深陷内幕交易漩涡,“其中彭曙、胡浩龙的涉案金额最大。”湖南高速总公司人事处人士说。

  枕边人及亲信相继被查后,冯伟林便经常居住在华雅国际大酒店,没有再回省委大院的家中居住。其时,有关冯伟林涉案的传言甚嚣尘上。

  ST传媒内幕交易案被中国证监会定性为一桩“典型案件”,其严重程度可见一斑。7月27日,湖南证监局局长助理李金玉告诉《财经》记者:“案件很快就移交到了公安厅,现在还在侦破中。”

  这原本是一桩“乌鸡变凤凰”式的重组。有意重组ST传媒的湖南高广投成立于2001年,公司前身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湖南高广投的经营范围主要为高速公路广告业务与房地产业务,旗下设有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公司、湖南高速广告经营有限公司。“两块业务赢利前景都很好,装入ST传媒后大有可为。”熟知ST传媒重组案的人士说。

  不过,内幕交易案意外曝光后,重组生变,湖南高速总公司错失一个极佳的融资平台。

  设租高速公路

  冯伟林于2008年担任湖南高管局局长。上任伊始,湖南高速公路的建设便一路高歌猛进。2008年,湖南共有18条高速公路同时开工,2009年又新开工15条高速公路。两年新开工建设里程超过了前16年的总和。手握大权的冯伟林,显然没有放过在此过程中寻租的机会。在收拾潭衡西高速这个“烂摊子”时,涉嫌从中谋私即为一例。

  知情人士透露,冯伟林涉嫌在湖南高速总公司“挽救”潭衡西高速项目的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

  潭衡西高速是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复线的一段,起点位于湘潭市西北的塔领,途经湘潭县、衡山县、衡阳县,终于衡阳市的铁市。潭衡西高速的故事堪称湖南高速公路乱象之典型。

  2005年6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与泰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邦股份)在香港签订潭衡西高速《投资、建设、养护管理特许经营合同》(下称《合同》)。官方称这是“实地考察和委托财务专家审查”的结果,但多方反映《合同》的签订非常草率。湖南高速总公司内部人士坦承,当时在招投标过程中把关不严,泰邦股份并无投资、经营潭衡西高速的资金实力。

  泰邦股份为深圳泰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邦集团)下属企业。工商资料显示,泰邦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法人代表为黎康新。其2.5亿元注册资本,由深圳泰邦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泰邦资产)100%持股。泰邦资产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仅350万元,亦为黎康新关联公司。

  在获得潭衡西高速的经营权后不久,泰邦公司就因资金不足而数度停工。按照《合同》,项目投资估算为56.7亿元(后增至66.7亿元),以国家规定的不低于35%项目资本金计,泰邦股份应筹集19.8亿元(后增至23.3亿元)资本金,其余资金可以质押收费权的方式向银行贷款,《合同》要求: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在建设期,“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有权监督、检查和督促投资资金(特别是资本金)的到位情况”。

  项目应于2010年4月建成通车。时至今日,潭衡西高速仍未建成通车。资金不足导致项目多次停工,最终耽误了工期。《财经》记者查证,仅2008年至2009年上半年,潭衡西高速湘潭段就一直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如前所述,潭衡西高速为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复线的一段,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此,湖南主要领导均有视察并批示。

  按照《合同》条款,若泰邦方面连续停工超过六个月或全线工程进度明显滞后施工计划六个月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有权终止《合同》,但作为主要行政者的冯伟林选择了“救火”。

  2009年6月22日,泰邦集团、兴业银行、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湖南高速集团,为湖南高速总公司旗下公司,法人代表为冯伟林)三方签署融资合作协议,潭衡西高速由此获得12亿元建设贷款资金。

  2010年9月,潭衡西高速再次因资金不足停工。今年7月19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贺仁雨督战潭衡西高速公路建设。贺仁雨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加快后续工程进度”“全力确保潭衡西高速公路顺利通车”。

  接近案情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冯伟林为潭衡西高速促成的贷款不止12亿元。在化解泰邦公司燃眉之急的过程中,冯伟林涉嫌收受巨额港币贿赂。

  冯伟林的另一罪责或涉嫌渎职。据有关部门查证,2009年1月,为获得某银行湖南分行数十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冯伟林涉嫌通过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知情人士透露,上述贷款由中间人促成。为在金融危机期间获得这笔贷款,冯伟林同意支付2亿多元赠予中间人,作为给中间人的回报。最初,冯伟林计划让湖南高速总公司旗下的湖南省高速广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南广信)支付这笔费用,每月支付1500万元,分月支付。湖南广信在支付了1500万元后,拒绝再行支付。无奈之下,冯伟林只好从湖南广信划拨两条高速公路(洞新高速与溆怀高速)的材料供应权交由中间人打理,以此了结余下的费用。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中间人为某银行湖南分行行长的亲戚。中间人控制的公司为湖南大唐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湖南大唐)。工商资料显示,湖南大唐成立于2004年,前身为湖南远华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仅300万元。2009年1月7日变更工商材料,经营范围增加“建筑材料”的销售;法人代表由许明变更为曾青石,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其中曾青石、郭点点分别占股60%和40%。

  8月17日,《财经》记者致电上述某银行湖南分行办公室主任张军,该人士一听是为了解湖南高速总公司贷款一事便马上挂断了电话。此后几天,《财经》记者多次联系该办公室主任,对方均未予回复。8月24日,该行行长回应:“不知道利益输送一事。”

  对于上述贷款,该行的一份内部报刊称:“湖南省分行经过长达三个月的营销、调研及评审,终于开发了湖南高速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这一贷款项目还被该报刊评为该行“2009年‘金雁奖’优秀营销项目”。

  调查进行时

  今年48岁的冯伟林,生于湘潭市昭山下的一个农村家庭,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系。冯伟林在党政机关工作多年,先后担任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省委领导秘书、临湘县委副书记等职务;2004年底,湖南高管局原局长杨志达被查后,冯伟林以副书记、副局长身份主持湖南高管局工作,并于四年后 “扶正”,局长、书记“一肩挑”。

  在冯伟林主政的四年时间里,湖南高速实现了“大突破”“大跨越”“大发展”,创下了“湖南速度”。 据介绍,冯伟林与湖南党政主要领导人签署“军令状”,特殊时期由主要领导人直接介入,争取项目用地、资金支持。

  速度的另一面是代价。冯伟林在2008年上任之初即面临筹融资压力。2008年,湖南高速公路的总投资即达到了1513亿元。冯伟林在2008年多次强调,要“千万百计筹融资”,并在一次内部务虚会上抱怨:“有些人思想还不够解放,思维还不够鲜活,思路还不够开阔”

  冯伟林的另一身份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其办公室悬挂着一幅字:“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公则不敢慢,廉则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冯伟林最终却未能独善其身,且其贪腐之事涉及面广泛。湖南高速总公司内部人士称,冯伟林有一笔贿赂可能与湖南高管局新办公大楼的修建有关。

  这栋位于长沙马栏山的31层大楼于2010年12月正式使用,办公楼的硬件设施可与五星级酒店媲美:一层摆有两盆足有两米高的盆景;楼顶是嵌入式水晶灯;两张真皮沙发与茶几每隔十分钟左右即有人清理权力的核心位于31层,冯伟林在被拘前即在此办公。

  新的办公大楼由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彭曙是项目的重要参与者,亦是冯伟林的举报者。知情人士称:“湖南高速总公司近年来加大了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力度,彭曙对房地产业务知根知底,挑出违规违纪的事情来是很容易的。”

  多位内部人士对《财经》记者称,利益输送的事例在高速系统并不鲜见。一位跟随冯伟林多年的交通界人士直言:“冯不懂高速,甚至连项目建设、工程招标也不懂。他极少自己作决策,所以很多人在旁边瞎出主意、乱参谋。”

  “对交通系统一知半解”的冯伟林,习惯在自己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装一幅他特制的高速公路分布图。“我必须做到心中有数。我希望一抬头就能看到每条路进展到哪一步了。”案发前的冯说。

  “不懂高速”的冯伟林,对“经营”却有一番自己的研究和见解。冯上任后即大力在湖南高管局倡导“经营高速”的思路。所谓“经营高速”,其本质实际上是将原本属于政府还贷性质的公路“倒手”变为企业经营性质的公路。

  按照《国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湖南高速总公司代表政府部门建设、管理湖南省内政府还贷性质的高速公路,按照规定收费不得超过20年,而将高速公路收费权转给2008年12月23日成立的湖南高速集团名下后,其性质变为企业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则可延长至30年。湖南高速集团因此成为又一“吸金”平台。

  湖南交通运输厅原厅长吴亚中在2010年9月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承认,“要经营高速公路,就得成立湖南高速集团。这确实是以政府名义吸引投资。”

  截至2009年底,湖南高速集团名下已拥有多达13条在建高速公路,这些高速公路多为湖南高速总公司转手。13个项目开工时间大多在2008年,计划通车时间多在2012年,总里程超过1000公里,涉及投资约837亿元,湖南高速总公司通过“倒手”,得以延长多条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

  按照冯伟林的估算,经营权的“倒手”,使“平均每条路多收几乎1倍的通行费收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在一份《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中承认,上述改变收费年限的做法是“打了国家政策一个擦边球”。

  在冯伟林被拘后,湖南交通系统已是一片哗然。8月17日下午,湖南省公路局局长吴国光受命“全面主持”省高管局的工作。这一“稳定军心”之举,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系统人士的顾忌和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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