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逃贪官3/4赃款缴至国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6 10:18 来源: 财经网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8年的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因洗钱罪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级法院判入狱26年。被李继祥转移至澳大利亚的价值4000万元的财产已有近3000余万元收缴至国内。这是我国与澳大利亚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的第一案
【《财经》综合报道】 据人民日报消息,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8年的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因洗钱罪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级法院判入狱26年。被李继祥转移至澳大利亚的价值4000万元的财产已有近3000余万元收缴至国内。这是我国与澳大利亚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的第一案。
2003年9月,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在查办南海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运南涉嫌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单位受贿一案过程中,发现李运南伙同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在香港合伙成立公司,将住房基金挪用到境外公司使用。通过种种方式,李继祥共将约4000万元人民币转往澳大利亚。
2003年9月27日,南海区检察院以涉嫌单位受贿罪对李运南立案侦查。9月30日,李继祥获得消息,经香港出境,潜逃到澳大利亚。
之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支持和授权下,广东省检察院与澳大利亚警方取得联系,就此案的合作事项进行了接触,案件的司法协查工作正式展开。2007年初,澳警方查明李继祥的财产情况,并着手准备冻结其涉案财产。3个月后,澳警方对李继祥及其家属、李运南的家属在澳大利亚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并查封、扣押和冻结了有关证据及银行存款(约630万澳元)。同时,澳警方向李继祥发出了拘传令,要求其于同年8月10日出席法庭聆讯,李继祥及其家属等人的护照也被扣押。
2009年11月,在预审听证取得成功后,迫于法律的压力,李继祥前妻黄某自愿放弃李继祥转移到她名下的不法财产。2010年10月,广东省检察院将该款折换成382万多美元移交南海区检察院退还给被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