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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漏税已整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4 10:15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黄烨 实习生 赵聪 发自上海

  中石化近日陷入了舆论漩涡。继“印制天价名片”事件后,其旗下另一分公司又被财政部抓了“漏税”的现行。10月13日,针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的“收入不实”、“所有者权益不实”等会计违规问题,中石化专门负责此事的刘先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这是财政部2010年10月27日对于长岭公司2009年财务调查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决定下达之后,中石化已在第一时间接受了处罚并进行了整改。目前只遗留了一些税务问题,但仍在处理之中。”

  根据财政部公告,“该公司在编制2009年合并财务报表时,未将实质控制的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纳入合并范围;2009年度少计土地租赁收入2581万元;2009年度发放的职工工资津贴中有1416万元未扣缴个人所得税,有3592万元未按税法规定的超额累进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长岭分公司违规发放员工福利5008万元。

  对于媒体的指责,中石化曾在第一时间发出声明称,“长岭资产分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调整了会计账务,积极主动配合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处理工作。”

  相关负责人还对《国际金融报》称,现在中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旗下各分公司都在进行自查工作。

  “中国目前有关税务方面的法规比较复杂,客观而言确有部分内容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所以,企业少缴税款的行为不一定完全是主观上想逃脱。”昨日,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但中石化作为一家国有大型企业,自身却应为其他企业树立责任,在税收上严格把关。所以,中石化集团公司不能完全摆脱在漏税事件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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