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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惨案 考验云南对外开放决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14:02 来源: 生活新报
湄公河。资料图湄公河。资料图

  很多船员都希望,在湄公河上行船,都能像本月14日有公安护送那样安全 新华社

  致使13名中国同胞命丧异国他乡的“湄公河惨案”发生后,西双版纳州境内的景洪港和关累港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冷清。

  此前,中国的影响力一直随出境的澜沧江即湄公河水流向下游,也使近水楼台的云南省获得了利益头筹。2001年6月,中国、缅甸、老挝和泰国签署《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各国开放了部分河段供商船自由停靠,使这条原本人烟稀少的国际河流,正式成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之间一条新的贸易线。

  惨案已经发生十多天,不少人谈湄公河色变。目前,东南亚国家对外国公民的保护受其国内政治、经济局势、治安状况的影响,保护状况各不相同。

  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害,一般适用遇害地的所在国法律进行赔偿,其赔偿的程序、标准,依赖于当地法律在这方面的健全程度,估计在湄公河流域诸国的中国公民会遭遇到很多“不幸的困难”。

  虽然有媒体一直在对湄公河航运大加褒奖,但实际上,这条“黄金航道”早已经陷入尴尬境地:一方面,长期以来的安全隐患难以消除;另一方面,则是商贸交易总量步步下滑。那么,如何才能走出这种困境?

  外贸竞争激烈

  很显然,湄公河下游国家对于强大的中国可谓又爱又怕,既希望能够分享到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利好,又担心自己的利益被中国力量汲取。

  迫于内部压力和全球竞争态势,中国不得不以湄公河为渠道加强同东南亚邻国的关系,因此,一举一动都将使该区域受到深刻的影响。而在其中的部分地区,因贫困落后、政治不稳定及强烈的地方民族主义,成为了暴力和犯罪的温床,警示中国政府必须采取政治和经济措施加以防范。

  截至2011年,湄公河国际航道的船只共有130艘,其中110艘属于中国。按照云南省的官方数据,2010年湄公河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3060航次,实现货运量24.13万吨,旅客运输 9.58 万人次。

  很多人预计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密切后,湄公河上的人员和商贸将大大增加,这条黄金水道的价值也会不断被提升。但现实的情况是,湄公河上不断增加的运输船却面对着货源越来越没有保障的局面。

  对这种奇怪的现象,西双版纳州一名船运公司的老板表示,目前,湄公河航运理论上虽然能够惠及中缅老泰四国,但受地理位置、政治动荡等因素的影响,事实上缅甸和老挝获得的实惠并不多,主要还是中国与泰国的贸易为主,因此,缅老两国对振兴这条河流运输的热情并不高。而对于这里的“中国与泰国贸易”,其实换成“云南与泰国贸易”似乎更为贴切——云南的地位举足轻重。

  在泰国北部,许多纪念品商店和商亭都打出了中文招牌,几乎所有泰国城市闹市区的一些交通和旅游标志,除了英文之外也注上了中文,在湄公河沿岸结算货币使用人民币也越来越受欢迎。泰北的当地人表示,以前生意的好坏取决于曼谷那个传统的贸易中心,现在则取决于泰国和中国的经济往来。在这样的背景下,湄公河上的贸易甚至促进了当地人学习中文的新热情。

  而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以及中国与越南、老挝及缅甸各种大小口岸的开放,事实上,各个区域间已形成了强烈的竞争态势,这样的竞争,既来自于广西与云南这样的沿边兄弟省区,也来自对面国家不同地区的灵活手段。因此,湄公河航运的优势已受到严重挑战,远非当初预料的那样叠加。

  云南省一些民间涉外企业认为,当初湄公河航运是云南省政府在中央支持下积极主导的,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收获,因此不能对目前遭遇的困难漠视,而应该积极争取中央政府尽快出台一些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并对类似惨案等意外事件总结出应对的方案,使这条黄金水道继续发挥作用。

  中国的商品占领东南亚市场已经不再令人意外,但是随着商品大量涌进东南亚的中国人并非也受到同样的欢迎,或者说并没有得到正常的对待。

  湄公河惨案发生后,随着泰国警方逐步透露惨案的“疑凶”,几乎所有能够涉足金三角地区的黑白两道力量都在寻觅贩毒团伙头目“诺坎”的下落,与其有世仇的一些武装组织甚至积极向外界表示“有能力为大家消灭他”。不过泰国的《曼谷邮报》也透露了令人担忧的情况,诺坎在金三角地区受到不少民众欢迎,后者认为物美价廉的中国货物通过湄公河运送到下游国家冲击了本地商品,因此有许多当地人支持他向中国货船“征税”的行动。

  很显然,湄公河下游国家对于强大的中国可谓又爱又怕,既希望能够分享到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利好,又担心自己的利益被中国力量汲取。云南省应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真总结调整对湄公河下游国家从意识形态到实用主义外贸政策的经验教训,积极建议中央政府从一个负责大国的角度出发,提出内外发展的一致原则和价值观,避免继续遭受更大的损失。

  目前,中国的对外政策,或者说云南的边境贸易政策并没有一个完整、成熟的计划,这始终让许多东南亚国家看不明白,或者将信将疑。

  尴尬的黄金水道

  许多船员、船长都在考虑离开湄公河另谋生计,这令熟悉情况的人很担忧:这条复杂的河道产生一名合格的船长至少要五六年的锻炼,一旦形成流失,短期很很难恢复。

  湄公河航道打通了,但是中国方面的风险也随之增高,毗邻东南亚的云南省首当其冲。走私、毒品、疾病传播、非法劳工、非法移民……其中,最令人担忧的是人员往来安全,即检验保护中国人利益的方法和能力。

  事实上,湄公河通航十年来治安状况一直不好,近几年在泰国、老挝、缅甸交界地带形势越来越恶劣。仅今年初以来已有多名中国船员被绑架;8月23日,18名参加“泰国北部、清迈、清莱”旅游的中国游客遭遇不明身份武装人员抢劫,损失现金约5万元及其他财物,不安全因素导致这条曾经被誉为“国际水路黄金旅游线”被迫停止。

  一些船长介绍,有些船只和船员在河道里曾经多次遭遇抢劫,甚至是被同一伙匪徒抢劫多次,可以想象出后者的猖獗,此次出事的“华平号”已经是第四次被抢了,大约半个月前他们才第三次被抢过。虽然沿岸国家的政府也曾经做过一些军事打击,但是收效甚微。

  不但是在河道上,许多中国船只甚至在泰国、缅甸码头靠岸时也不断遭遇“收保护费”的当地人,每次至少要造成两三千元人民币的损失。一些船员表示,开始每次遭遇抢劫他们都向中国的海事、边防、公安等部门反映,但后者似乎一直没有采取有效行动,致使情况变得越来越糟,最终发生了10月5日的湄公河惨案,“国家的这些部门应该主动承担一些责任”。

  显然,13名中国同胞遇害的事件已经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冲击着湄公河航运的声誉,挫伤了中国人对外贸易的信心。目前,由中国外交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组成的中国政府联合工作组与泰国方面的专门调查组进行了合作,双方表示将争取尽快破案。

  已经有东南亚媒体报道指出,湄公河惨案其实是针对中国政府而制造的,目的是为了迫使中国人退出湄公河航运的利益争夺。而被惨案极大刺激了神经的中国人,纷纷提出可以参照各国在亚丁湾联合打击海盗的模式,即也在湄公河流域开展相关国家武装联合护航,但因为涉及复杂的国际法问题和主权国家授权问题,彼此还心存芥蒂的下游国家很难主动接受中国武装力量的顺势介入。

  在湄公河上建造一艘船大约需要100万至300万人民币不等,这使得许多投资者一旦进入就不容易退出。无论船主还是船员,已经把船运当作自己谋生的依靠,有些拥有十多年船龄的人甚至表示对湄公河充满了深厚的感情。现在,许多船员、船长都在考虑离开湄公河另谋生计,这令熟悉情况的人很担忧:这条复杂的河道产生一名合格的船长至少要五六年的锻炼,一旦形成流失,短期很很难恢复。

  10月16日,在泰国滞留多日的26艘中国籍船和164名中国籍船员,由中泰缅军警的护卫从清盛安全返回,许多船员表示从来没有这么安全地在湄公河上航行过,同时,也感慨“这样的待遇却是十多名同胞的生命换来的,而且也只有这么一次”。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在关累码头举行了热烈的欢迎仪式,但是感动一时之后的船员们却陷入了更大痛苦中,如果中国政府不能够尽快提供一些具体帮助,那么不会再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进入湄公河行船,“这些具体的帮助至少应该包括国际警务合作安全措施和中国政府的信用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云南省的官员、学者针对湄公河航运的各种调研资料、报告中,对其国际航运开发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重要战略意义极度渲染,却几乎都没有提及到下游国家尤其是缅甸及金三角地区的政治、军事风险因素,也很少提及对这些地区毒品及武装泛滥的应对措施。

  不打无准备之仗

  湄公河惨案及时暴露了中国在对外贸易往来方面仍然存在许多政策弊端,也警示中国的外交思路必须审时度势,而对于开放前沿的云南省而言,其既是一次考验也是一次机遇。

  东南亚的一些政治问题专家指出,中国人做什么事情都只会按照自己的兴趣出发,很少注意其他国家的意见,总是为了达到目的而手段使尽。云南省既然当初没有办法解决各种风险因素,就不应该匆忙开通航运,尤其是在政府主导下大张旗鼓地进行。

  显然,不但是之前的准备欠缺,甚至是在中国船只、船员遭遇麻烦后,中国政府方面也缺乏提供有效帮助的经验与能力,这样的情况几乎遍及东南亚各国,而不仅仅存在于湄公河上。而处于改革开放前沿,还肩负国家“桥头堡”建设重任的云南省明显缺乏充分的准备,在许多工作开展方面趋于保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的专家表示,一般中国人在国内都不注重法律保护,何况在国外,出境后遇到麻烦时“息事宁人”、“破财消灾”等仍然是大多数人的观念,即使想到法律的问题,也大多倾向于“不要触犯当地法律”的内容,而对如何利用当地法律保护自己却知之甚少。

  包括泰国、缅甸、老挝等国家的警察侦查经验和技术能力有限,很多中国人受害(财产和人身)的案件往往无法得以侦查;同时政府机关腐败现象非常严重,如果不答应付小费警察不会出警,而被抢劫之后到警察局报案也要收数十美元报案费,其他如法院等机关的贪腐程度往往更甚,而且往往缺乏处理案件的专业能力。虽然贪污腐败不是针对中国公民的,但有中国公民登门求助时,往往其敲诈程度更甚于对待本地人和西方人。

  一位长期在东南亚进行法律服务工作的美国籍律师表示,东南亚国家的官员和警察一般只向中国人索要小费和贿赂,却很少向欧美国家的人开口,比如他自己就几乎没有遇到过。他了解的情况是中国人自己也愿意通过贿赂来得到方便,同时中国人遇到麻烦要获得当地大使馆的帮助也比美国人困难得多,甚至根本得不到帮助。

  目前,中国国企外派的员工因为具有政府背景,一般均持有公务护照,出事时通过国企总部协调,中国使领馆和所在国政府也能及时干预,但是对于为数更多的一般非体制内的中国公民而言,除非案情特别重大,可预计中国使领馆和所在国政府是不会主动给予必要的关照的。

  中国保护境外公民的途径主要是领事保护,但领事保护受到国际法、驻在国法律等诸多限制,即使领馆没有行政权力,更无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中方只能督促接受国执法机关依法办事,公正公平处理。因此,中国驻外领事工作应当侧重于对中国公民的保护和对中国公民的服务,尽量减少各种政治活动的策划,而为中国公民的具体利益,提供实际的领事服务。显然这些现实思路值得云南省深入研究,并实施于对湄公河的开放工作中。

  一般而言,在境外的中国公民遇到问题时,解决的方式主要有:1、非正式渠道的干预(比如通过同乡会、商会和当地关系);2、依赖所在国政府;3、向中国使领馆请求援助;4、聘请当地的律师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事实上,第1选项无法预料结果;第2第3选项中国人经常望尘莫及,第4选项又往往涉及到昂贵的费用问题而令大多数人无法承受。

  现实的情况是,部分东南亚国家地方割据势力强大,根本谈不上执行国际法的问题,甚至有些问题根本不能通过法律来解决。与此同时,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复杂,长期以来中国外交人才的培养过于偏重宏观政治或经济,造成通晓驻在国法律制度的专业领事保护人才较为缺乏。另外,中国派出人员的涉及企业、出国服务机构、民间团体等对法律问题的忽视也导致了海外公民能够获得的法律服务极为有限。

  湄公河惨案及时暴露了中国在对外贸易往来方面仍然存在许多政策弊端,也警示了中国的外交思路必须审时度势,而对于开放前沿的云南省而言,其既是一次考验也是一次机遇。

  特约撰稿:尹鸿伟(资深媒体人、东南亚问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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