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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书苗案牵出中国反洗钱漏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11:24 来源: 《财经》杂志

  反洗钱漏洞

  自洗钱罪入刑15年来,内地司法判例不足50件,不少实案遗漏于法网之外,中国反洗钱制度面临考验

  《财经》记者 胡剑龙 徐凯 何佩欣

  丁书苗的麻烦尚未结束。今年1月,身为北京博宥集团董事长的她因卷入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被查。几乎同时,香港媒体报道警署商业罪案调查科开始介入天汇楼盘洗钱传闻,丁书苗及其公司亦牵涉其中。

  香港联合财富情报组(FIU)负责洗钱情报的搜集和分析。据其公布的数据,在港被裁定洗钱罪名成立的总人数,由2007年的179人上升至2010年的360人。四年时间,几乎翻了一番。而央行官网今年的一份报告称,香港和澳门是洗钱的主要中转地区,应被重点监测。

  今年10月,适逢《反洗钱法》获得通过的第五个年头,作为反洗钱主管部门的央行启动了大规模宣传活动。与五年之前相比,中国面临的洗钱局面仍然严峻。

  一项颇为尴尬的数据是,自1997年洗钱罪写入刑法,内地不到50人因此罪获刑。而香港一地,仅2009年就有307人。

  涉及洗钱环节要案频发,使得尚未健全的反洗钱立法和未臻完善的执法体系面临考验。

  香港中转

  位于香港岛西半山干德道39号的天汇楼盘,2009年10月以顶层单位每平方尺7万港元、单位售价4亿多港元的价格,创下当时全球最贵分层式高档住宅纪录。

  2010年3月,首批售出的24个单位,近九成逾期未成交。港媒披露,香港政府前后五度去信开发商恒基地产要求就此解释。同年6月恒基地产公告称,实际最终完成交易的只有4套,另外20套交易取消,退房率超过83%。此后,香港警务处商业调查科介入调查。

  一名内地买家逐渐浮出水面。2010年2月10日,三家注册于香港的公司峻升企业有限公司、领峰企业有限公司及朗富资源有限公司买下了天汇的三套房源,总价3.5亿港元;这三家公司的董事同为一个叫王惠萍的女子。

  王惠萍在港注册了另外两家公司:中国煤炭工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及中国煤炭工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地址则是北京新保利大厦22楼,而这正是博宥集团的办公地点。

  根据公司注册处资料,买入天汇的“王惠萍”与以博宥集团办事处地址作登记的“王惠萍”,所持内地身份证号码及签名完全一致。调查显示,王惠萍在博宥集团担任财务部经理。

  对于丁书苗方面取消的交易,恒基地产只没收了定金,没有追加“重售索赔”。所谓重售索赔,是香港房地产交易中保护卖家的一个规则。根据香港的法律,如果买方交了定金后违约退房,卖家下次再把房子卖出去时,如果低于上次应成交的价格,前买方需要赔偿两次交易价的差额给卖方。

  恒基地产出售的是时价创纪录的房子,却发表声明放弃上述重售赔款,如此反常之举引发香港媒体对其洗钱猜疑,亦引来香港警方的介入调查。

  反洗钱专家、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李建国认为:“离岸金融中心较易成为洗钱中心。香港比较特殊,不仅是离岸金融中心,也是贸易中心,因此,通过贸易渠道的洗钱方式更难被察觉。”

  以正在服刑的黄光裕为例,他所涉的洗钱案中,法院就认定其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一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转入深圳市一家实业有限公司,通过郑某等人私自兑购并在香港得到港币8.22亿余元(折合1.05亿美元)。这是地下钱庄的惯常做法,即资金由境内的地下钱庄和其境外的钱庄对冲结算,不用实际出境。

  官员的贪污、受贿等款项大多通过此类方式转移出境,从而脱离监控体系。

  曾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成克杰案,已成为全国反洗钱的经典案例。据相关判决书记载,自1994年始,成克杰与情妇李平将受贿所得4109万元交给香港商人张静海,张帮助其存入银行,为此成克杰付给张静海1150万元。随后,张又帮助李在香港成立香港天翔贸易公司,成和李不断将贿款从广西转入香港。香港浙江兴业银行(微博)发现,天翔贸易公司在该行的账户经转入的金额从5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但该公司留存银行的客户身份资料显示其经营规模难以支撑如此大额的贸易活动,于是将其作为可疑支付交易行为,报告香港联合财富情报组。

  香港早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反洗钱体系,不过面对严峻的洗钱局面,仍力有未逮。

  “香港对金融部门的监管比较到位,但是对于其他一些部门,比如说房地产,仍存在不少缺憾。”香港大学(微博)法学院杨艾文教授对《财经》记者说。

  今年6月14日,央行在网站上公布一份研究报告——《我国腐败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方法监测研究》,认为香港和澳门是洗钱的主要中转地区,应重点监测。

  立法缺憾

  自洗钱罪入刑15年来,内地司法判例不足50件,不少实案遗漏于法网之外,中国反洗钱制度面临考验。

  今年3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妻子戚继秋涉嫌受贿、洗钱案在宁波市中级法院开庭。

  检方指控,2003年上半年,戚继秋让时任西湖区区长的丈夫许迈永解决杭州南源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的用地拆迁问题,事成后以低于市场价321万余元的价格购得房屋一套。此外,采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有价证券、资金转移等方法,先后多次掩饰、隐瞒共计折合人民币4131万余元财产的来源和性质。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戚继秋涉嫌洗钱案,即为洗钱罪写入刑法之后为数不多的案例之一。此外,自重庆打黑以来,以洗钱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判例有7个,如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的妻子刘观英、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的妹夫邹勇、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的妻子付尚芳等。其中,以贪污受贿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虚构交易犯罪、虚设股权罪为上游犯罪的洗钱案判例均为全国首创。

  洗钱罪判例稀少,与洗钱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困难直接相关。央行反洗钱局前局长唐旭曾表示,“洗钱罪只能针对第三者行为人,而不能针对上游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说,刑法并不认为上游犯罪人的自行洗钱行为是犯罪行为。这与我们通过打击洗钱制止上游犯罪的目标相去甚远。因此,我们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完善刑法的有关规定。”

  此外,洗钱行为的认定被分散于《刑法》第191条洗钱罪和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第349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和窝藏毒品、毒赃罪;而且这三个条款所涉及的罪名分属三大不同类,由此洗钱犯罪在立法上被分割开来,并没有形成严格的独立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洗钱罪因而不断被边缘化。

  《刑法》关于洗钱罪的内容也不断修正,如2006年刑法修正案将上游犯罪扩展到“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

  即便如此,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告诉《财经》记者,“我国对洗钱罪上游犯罪规定的范围与《公约》要求的最小范围相比,范围过于狭窄。”

  黄风所指公约是《联合国(微博)反腐败公约》,中国于2005年10月加入该公约。根据公约,缔约国可规定洗钱罪“不适用于上游犯罪的人”,即是否适用于上游罪犯的两可之间,中国法律选择了范围狭窄的规定。

  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腾指出,洗钱罪中规定的主要要件“明知”,由于缺乏推定的方式而制定,“如何判别对方是主观故意的,这是最大的困难。”2009年11月10日,最高法院对此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列举了六种推定“明知”的具体情形。“现实操作中仍存在不小的难度。”沈腾称。

  十字路口

  相比立法理念的缺憾,体制的羁绊也存在。

  “侦查部门如果对洗钱罪立案,工作强度会特别大,因为洗钱牵涉到的部门多,银行、税务、海关,而洗钱罪也没有具体的受害个体。”沈腾认为,表面上看有一个很全面的反洗钱监管制度,但具体制度设计不足。

  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喻敬明曾在公安部经侦局从事反洗钱工作20年,他认为“目前只能对洗钱分子起到一定的恐吓作用”。

  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尚未建立征信系统。一位银行系统工作人员透露,即使在银行内部,反洗钱的调查配合也存在一定困难。反洗钱调查往往需要查询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中单位和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开户情况、征信管理系统中的贷款信用情况、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企业和个人的外汇收付情况、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境内居民的购汇结汇情况等,而这些系统属于不同部门管理。

  此外,反洗钱的管理架构也被认为已经不适应目前的反洗钱形势。央行于2003年成立反洗钱局,开始承担原来由公安部负责的反洗钱工作的协调职责。2004年,央行反洗钱监测中心成立,后改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它是人民银行为履行反洗钱职责而设立的专门分析情报机构,负责接收分析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洗钱的可疑线索。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在业务上接受反洗钱局的指导。

  这一机构的性质与香港联合财富情报机构(FIU)相似。“这只是一个司局级单位(反洗钱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要求其他部门来配合它行使职责,显然存在难度。”沈腾说。

  而央行基层机构的反洗钱部门并不独立,经常附属在其他部门。

  随着2006年10月《反洗钱法》的通过并于次年实施,央行正式成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数年间,央行陆续推动一揽子反洗钱法规出台。譬如《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

  此外,作为牵头部门,央行承担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与多部门建立反洗钱协调会商机制。尽管如此,障碍仍存于部门的协调之间。

  2006年审议《反洗钱法》时,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提出,央行不适合做“司法机关”,应该由国务院另设一个专责机构处理洗钱问题。这一建议未被采纳。

  复旦大学(微博)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明也曾建议,在央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反洗钱局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犯罪侦查局,由央行和公安部双重领导,央行领导为主,公安部负责业务指导。

  不过,与机构调整相比,“更重要的是做基础性的工作,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个税申报制度和大额现金交易制度。”喻敬明说,信用体系的建设是堵住黑钱的第一步。

  中国政府已将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上议事日程。10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温家宝要求抓紧制定《征信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

  来自这次会议的消息称,“十二五”期间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将是夯实反洗钱制度基础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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