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台湾共建金融中心 新设金融机构最高奖300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1 09:57 来源: 广州日报厦门打造国内首个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
本报厦门讯(特派记者陈杰 通讯员王火炎摄影报道)30年前,厦门特区因“台”而设,并创造了一个个全国“第一”。30年后,已经进入“而立之年”的厦门,在对台合作交流上又将如何先行先试,继续发挥其特区对台优势。近日,记者从厦门了解到,国家已经批准厦门在与对台金融合作上先行先试,共建“两岸金融中心”。
据介绍,该中心是内地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对台金融合作平台,并将为两岸未来在金融业进行深度合作“探路”。而为了扶持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厦门也在近日连续出台优惠新政,其中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最高将给予3000万元的奖励。
为两岸金融合作探路
沿美丽的环岛路,驱车进入湖里区五通至高林片区,一幅高十多米、长几十米的宣传板高高竖立在马路一边,上面书写“两岸金融中心”六个大字。根据规划,厦门将思明和湖里两区“竞合”,并规划近18多万平方公里打造内地首个、也是唯一的“两岸金融中心”。
据介绍,湖里区将在两岸金融中心(北区)打造一个核心区、七个平台,核心区域将作为一个大的金融核心区,重点引进银行、证券、信托、财团、风投、基金、担保等产业。同时,打造投资融资的拓展平台、股权股票交易平台、企业上市孵化平台、专业生产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申请特许经营推广平台、两港服务配套平台等七大平台。
而思明区则在已有金融产业基础上,形成 “一区启动、三片拓展”的开发建设格局,以会展北片区在建“一行三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保监局)等地块为启动区,以观音山北片区、思明光电园南片区、何厝片区为拓展区。
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两岸金融中心”是国家给厦门对台合作先行先试提供的新平台,目前已经有20多家企业落地,在谈企业也达到100多个,其中包括银行、保险、风投等企业,将为两岸未来在金融业进行深度合作“探路”。
为扶持加快两岸金融中心建设,记者了解到,厦门近日又连续出台促进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新政。来自厦门市的消息,该市已经重新修订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而新制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也在10月下旬正式出台。
扩大了政策优惠范围
记者注意到,与原有政策相比,修订后的《意见》扩大了政策优惠范围,并加大了政策优惠力度等,其中规定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最高奖励达3000万元,高于原来2000万元的最高金额。
而对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保险精算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奖励也写入修改意见,明确指出对这些人员连续三年最高按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等,相关政策都走在全国的前列。
而《规定》则在规范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设立登记、备案管理、监督管理及优惠政策等制定了详尽的规定。其中还特别针对“两岸金融中心”给出“特定区域优惠”政策,提出在该区域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如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可以在购房、租房补贴享受特别优惠,扶持金融中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