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增值税营业税提高起征点 个体及小微企业将受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1 17:40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江萌)据新华社昨晚报道,财政部昨日公布决定,修改增值税和营业税实施细则,并从今日起大幅提高两税起征点。武汉市国税专家分析,提高起征点后,对大中型企业没有影响,但可降低小型、微型企业,特别是个体户的税负。

  新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调整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新的营业税起征点幅度调整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按此前惯例,国务税务总局授权各省在起征点的幅度区间内自行确定具体金额,之前我省增值税起征点为5000元(销售货物的)和3000元(应税劳务的)两档,而营业税起征点则为5000元。

  该市国税部门人士介绍,从公布的起征点数额看,比原来标准均有大幅提高,但没有调整税率。因此对销售收入远超过起征点的大中型企业而言,没有税负变化,但对于收入较少的小微企业,特别是个体户而言,由于起征点提高,上述纳税户将减税。

  据该市工商资料,全市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超过38万户。该市税务人士举例,以一户月销售1万元的个体户计算,按原来核定征收率3%的标准,每月增值税约为300元。如果湖北省本月将增值税起征点调为月销售额2万元,该个体户则可免税。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