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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立法严控行政开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2 11:26 来源: 都市快报

  “三公”定期公布 不得采购奢侈品 少办庆典少开会

  “三公”经费定期公布、不得摊派转嫁;机关应采购中低档货物和服务;配备中低档公务用车……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将机关事务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12月21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三公”定期公开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求制定“三公”经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不得摊派、转嫁相关费用。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

  另外,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各部门制定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培训,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数量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

  不得采购奢侈品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购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

  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应当遵循充分竞争、经济适用、质优价廉的原则,采购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不得配备越野车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配备中低档公务用车,不得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除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外,不得配备越野车;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的车辆……公务用车油耗、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不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少办庆典少开会

  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会议管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召开会议应当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建立健全庆典活动管理制度,经批准举办庆典活动的,应当控制活动的参与范围、参加人数和期限。举办庆典活动不得向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摊派、转嫁费用。

  ■新闻附件

  机关事务是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与资产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拟设立行政法规就是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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