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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楼盘遭遇业主退房维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2 13:32 来源: 北国网-半岛晨报

  “既然签字了,就要受合同约束。如果以当时合同签订价格过高提出解除合同要求,是不能获得支持的。——律师魏平

  “开发商在推高房价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其不能以‘契约精神’为由推开一切责任。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

  最近,一线城市的楼市频现退房现象。杭州一次性退房505套余波未平,北京楼市也在遭遇退房考验……随着楼市调控继续在全国发力,房价下行压力逐渐增大,记者调查得知,在楼市成交量连续走低的大连,开发商也十分纠结:降价,才能回笼资金,但也有可能引来前期购房者集中退房。降价导致退房数量增加,说明楼市环境已发生转折性变化。

  大连一楼盘遭遇退房纠纷

  前段时间,在高新区某项目定下一套100平方米房子的林先生来到售楼处要求退还两万元定金。用他的话来说,不久前自己的家人“一冲动交了定金”,看着现在房价的趋势,如果不赶紧退掉,没准还要跌。

  冷清的售楼处没有太多看房的人,但却坐着十几个如临大敌的安保人员。事实上,仅仅交了定金的林先生仍然是“幸运”的,就在他退房前的一周,这个楼盘的部分业主聚集到售楼处进行“维权”。由于当时未能与相关代表达成一致意见,部分业主情绪失控,对售楼处模型沙盘进行了打砸。

  这处已经卖了一年多的楼盘半年前曾卖出每平方米11500元的均价,然而目前其在售户型的价格已经回落到了9400元每平方米起价。2000元左右的落差让很多在高点购房的业主难以接受,这使得开发商成为业主们口诛笔伐的焦点,也成为很多业主现场维权的主要动因。

  开发商以多种名目低调降价

  从统计数据来看,11月前两周,本市商品房成交量出现连降态势。

  打折降价无疑是扩大成交量最有效的办法。记者近日走访发现,面对楼市大局已陷困境的形势,大连房地产市场虽不及一线城市降的那般猛烈,却仍能看出颓势。众多名牌房企大降价的消息被传得沸沸扬扬,购房者大多以“买涨不买降”的心态观望楼市,开发商则面临资金链紧张、买方市场不景气等等巨大压力,大连楼市博弈进入白热化阶段。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连的开发商对降价格外低调,以“员工内部认购”、“VIP认购”等方式进行销售的楼盘不少。不过,这些优惠一般很少直接在广告上体现出来,多数要买家去现场咨询才能得知。一位开发商人士承认,无论是搞员工内部认购还是低调打折促销,都与开发商担心前期买家因为降价而产生反弹有关。

  地产专家邓浩志也认为,大连楼盘如果降价,遭遇买家抗议的情况几乎不可避免。如前面提到的高新区某楼盘,虽然该盘暗地推出每平方米9400元的特惠单元,但还是被前期买家得知并引发不满,有业主抱怨称:“我上个月才付的全款买楼,最近才知道比现在买要贵七八万,都是血汗钱啊! ”

  北京

  在调控最严的北京,在一些项目现场,购房者们多次表达退房或者补偿的诉求。去年初,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京贸国际城房价由13000多元/平方米一路涨至25000多元/平方米,而如今京贸国际城价格回落至 14000~15000元/平方米,引起业主不满。

  大连

  高新区某项目遭遇部分业主要求退定金“维权”。由于当时未能与相关代表达成一致意见,部分业主情绪失控,对售楼处模型沙盘进行了打砸。

  南京

  南京市网上房地产10月14日公布的10月份退房名单显示,新增期房退房53套,创最近几个月来的新高。而统计显示,南京市房价环比已经连续三个月下跌。近期,南京市多个项目已有超过7折的力度促销。

  杭州

  从10月8日至10月27日的20天时间里,退房套数就有30套,这相当于今年一季度的二分之一。数据显示,一季度杭州市退房65套,二季度71套,三季度555套。

  观点

  房价下跌是否有“权”可“维”?

  签字了,就要受合同约束

  对于购房人而言,一套房子在短短几周内,损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在情感上难以接受。然而即便业主既“震惊”又“愤怒”,但在一纸购房合同面前,这种对于价格的质疑却很难获得法律的支持。

  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平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表示,如果仅仅是因为市场因素导致价格的变化,那么开发商在其中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以市场变化为退房或维权理由的话,在法律上很难站得住脚。“因为房价下跌要求退房或者退还差价是没有道理的,合同具有相对性,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既然签字了,就要受合同约束。如果以当时合同签订价格过高提出解除合同要求,是不能获得支持的。 ”

  事实上,在几个月前退房问题刚刚露出苗头的时候,对于业主要求退房或者补差价的问题就已经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讨论。大部分人都认为,本着契约精神,既然自愿签订了购房合同就不应该再纠结于价格的涨跌,纠纷不仅无助于事情的解决,而且还可能给房价调控目标的实现添乱。“在房价上涨过程中,购房者并未平分利润给开发商,所以在下调的时候也很难要求开发商退差价。 ”

  开发商不能以“契约精神”为由推责

  “和开发商相比我们永远是弱者。 ”林先生说,面对开发商动辄采用的捂盘惜售、分批放盘的手段,以及售楼人员或明示、或暗示告诉购房人房子是不会贬值的说法,有多少人能始终保持所谓的“理性”?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对于退房潮,要坚持“契约精神”,但也要看到购房者在议价方面先天的弱势地位,看到开发商在推高房价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开发商不能以“契约精神”为由推开一切责任。“在处理退房潮问题上,不能单单考虑法律因素,还要有道义和情感上的考量。 ”

  事实上,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之所以会存在“每遇降价必遭退房”的重要原因,也正是在于房地产销售环节上存在诸多不规范与不合理的漏洞。

  “首先就是定价问题。 ”中原地产负责人张大伟表示,当下降价项目出现纠纷首先就是开发商定价随意。很多项目预售周期过长,比如个别楼盘开盘时每平方米八九千元,不到一年时间价格就涨到1.2万~1.5万元。在成本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对如此大幅度的提价早就应该纳入监管的视野。

  还有就是开发商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部分违规行为或者有误导消费者的承诺。这些问题在楼市走高的情况下容易被掩盖,一旦市场遇冷就会马上暴露出来,成为矛盾冲突的焦点。

  上述专家同时指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对房价成本进行科学测算,作为市场定价的指导依据,加强房价定价监管。开发商一方面在楼盘定价上必须要给后市留有余地;另外要以产品业态的多元化换取企业持续发展的空间。 记者张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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