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每平超5500元普通住宅或征土地增值税3.5%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1 15:25 来源: 重庆商报普通住宅超5500元 土地增值税或征3.5%
市地税局划出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价格“红线”,即日起开始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薛哲)未来开发小户型的房地产商或要多预缴1.5%的土地增值税了。昨日,市地税局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价格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土地增值税征收中普通标准住宅价格为5500元/平方米,这意味着,一旦超过该标准,房产商预缴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由之前的2%增至3.5%。
明确普通住宅价格标准
今年上半年,我市发布《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关问题的通告》中,将我市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为三档: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2%;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宅(商业用房、车库等)预征率为3.5%;独栋商品住宅预征率为5%。
之前,判定普通住宅有三个条件:单套最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者套内面积为120平方米;而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的1.4倍以下的住房。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享受2%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这个判定条件并未对住房的交易价格做明确规定。
而据市地税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将主城区普通住宅的价格标准定为5500元/平方米。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主城九区的房产价格超过5500元/平方米,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从2%调整到3.5%,上升了1.5个百分点。同时,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指出:房产开发项目位于我市主城行政区域以外的,价格标准由各区县局提请当地区县政府确定,并报市地税局备案。
据征求意见稿显示,新的普通住宅评判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市地税局表示,目前尚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最终标准还有待确定。
税收调控楼市再添手段
从今年上半年我市房产税政策出台后,我市正在积极的通过税收杠杆对房地产企业进行调控。“如果说房产税是针对高档房,那这项政策若得以实施,也是调控楼市的一种手段。”尚可文表示,明确普通住宅的价格标准,让房产商在为房屋定价时,他会考虑有无必要触碰5500元/平方米这条“红线”。
重庆迈德顾问机构总裁赵宜胜表示,这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其实就是一场博弈,房产商会在利润和税收之中选择。
房价定高了 开发商将增成本
“如果此次调整得以实施,影响最大的应是价位较高的建面144平方米内(套内120平方米内)的房产。”重庆工商大学财税专家尚可文表示,以前的评判标准中,并未对房产的单价做明确规定,仅是“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以下”,而现在明确规定为5500元/平方米。这意味着开发商开发那些建筑面积不满144平方米而价格高于5500元/平方米的户型,都将按照3.5%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尚可文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地产商开发一套90平方米的户型,其售价为7000元/平方米,房屋总价即为56万元。若按照以前标准,很可能会按2%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执行,即要缴的土地增值税为1.12万元。但按新规则须按照3.5%的预征率预先征收土地增值税,开发商需要付出1.96万元,相对以前多出8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