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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809案今日宣判 原被告双方均不满判决结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5 17:43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5日消息(记者韦雪)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8月9号,当当网“当当亲子团好书好礼72小时抢购”少儿图书促销活动取消订单拒绝发货,导致一千多名消费者集体实名维权,经过三次开庭审理,今天首批参与维权的6个消费者案件迎来宣判。

  消费者起诉当当网在809亲子图书网购活动中违约的案件今天下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主审法官首先对首位起诉当当网的消费者钱雪与当当网之间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钱雪与当当网签订的一部分订单,由于当当网没有及时确认而不成立,另一部分订单,当当网已经确认,因此合同应该生效,具体的判决结果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请全体起立: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钱雪交付《神奇树屋典藏版》,英国奥斯本著蓝纯译,湖北少儿出版社2010年4月1日出版第一版全34册。

  二,在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钱雪履行上述义务的同时,钱雪向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价款50元。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钱雪支付公共费用1200元。

  四,驳回钱雪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之规定加倍支付10年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25元由原告钱雪负担10元并交纳,由被告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1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同时按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诉处理,代理委员王子龙,书记员刘文通,2011年12月5日。

  案件的主审法官王子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详细解释了作出判决的依据。

  王子龙:这个案件有一部分订单确实是当当网在这个消费者提交了订单以后确认了,确认我要发出这部分货物,但是确认发货了以后它没发,消费者没有收到。另外一种情况是消费者提交这个订单了,但是当当网确实是没货,没有确认发货,这是很正常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按照交易规则合同就没成立,合同既然没有成立很难说按照一个没有成立的合同要求对方支付履行合同,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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