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雅芝肖像被侵权状告服饰公司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6 13:37 来源: 北京晨报晨报讯 (记者 武新)影星赵雅芝曾出任一款皮草服饰的形象代言人,可合同到期后,她发现该皮草服饰所属公司仍然用自己的肖像做宣传。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赵雅芝提起诉讼,索赔100万元。北京市一中院昨日开庭二审此案。
赵雅芝本人昨日并未到庭。赵雅芝起诉称,2008年4月,她同意为北京海兰丝服饰有限公司(简称海兰丝公司)拍摄平面广告,并出任该皮草服饰的形象代言人。但在合同期满后,赵雅芝发现海兰丝公司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仍然在其网站上使用自己拍摄的平面广告进行宣传。被告海兰丝公司的代理人表示,该公司在公司网站上使用赵雅芝的肖像,只是用于新闻事件的回顾,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构成侵权。
大兴法院一审判决海兰丝公司向赵雅芝赔礼道歉,并赔偿赵雅芝经济损失5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但海兰丝公司不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