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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瑞:多发一元多缴千元是误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0 23:49 来源: 光明网

  李长瑞

  年关临近,《京华时报》最先爆料:网民格外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年终奖多发一元钱,个人所得税可能就要多缴一千多元钱。引用了北京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陆坤解读,并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葛长银的计算,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个税1154.1元;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个税4950.2元……以此论推,这一元确实要不得。

  随后《广州日报》、《西安晚报》等多家媒体再度关注,各种评论不断,误导公众视线和对本质认识。

  其实,这个计算推论是完全错误的,实际并非如此。大家想一想,《税法》是严肃的,国家在制定过程中也是严格程序,集纳了许多专家的意见,税务专家也都是财务专家,对于这么简单的数学计算问题相信不会出错的。

  正巧《人民日报》12月10日第6版刊登了今年6月30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我认真阅读,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年第46号)及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不难看出,个人所得税法在征缴计算时,既有各档次适应的税率,也有速算扣除数。

  国家为了规避税率级差造成的临界点问题,设定速算扣除数,就能有效的规避上述所谓的“多发一元,多缴千元”的现象。事实在原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所体现,也设定了速算扣除数,已经考虑到了临界点问题。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只是对减除标准提高并就税率对应由九挡改为七档。

  我们再来看一下,某税务局陆处长和大学的葛副教授,计算推论到底错在哪里?就是把“税率表一”中按月速算扣除数,在按年计算年终一次发奖金计税时误算,应该把表的中速算扣除数乘以12个月,根本就不存在问题了。

  专家的结论有时也会出错,不要迷信。这么明显的错误,难道不值得怀疑吗?根本不可能出现临界点问题,然而许多媒体却信以为真。现在媒体信息快速传递,难免有笔下误,可见,加强网络媒体信息纠错控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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