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企业年终需警惕各类评优创优活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1 09:59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温馨提示您:年终已至,您的企业在收到各类评优创优活动邀请时,请仔细辨别相关机构真伪,以防不法分子借此诈骗敛财。”12月19日,浙江省三门县600多家民营企业收到这样一条短信。这是该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以评优为名诈骗千余企业180余万元”特大诈骗案,给当地民营企业的温馨提醒。

  就在同一天,这起特大诈骗案的“导演”和“主要演员”共28人开始正式服刑改造。

  “评优”诈骗颇具规模

  36 岁的王祥军是浙江省江山人,在杭州一家广告公司打工多年。在目睹并掌握了这家公司以评优为名骗钱的“发财秘笈”后,王祥军辞职另立门户。2006年5月,他伙同马艳在杭州租了办公室,创立了帝胜广告有限公司,开始“创业”。他们分别虚构“中国产品质量品牌信誉评审中心”、“中国品牌和质量监督中心”等机构名称,通过网络查询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然后与对方电话联系,假称开展“全国优秀民营企业”、“浙江省诚信经营优秀示范合作社”等评审活动,向企业颁发自制的奖牌、证书,并向每家企业收取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公示费”。

  广告公司的业务异常红火,王祥军等人应接不暇。面对美好前景,他决定招兵买马,扩大规模。2007年初,王祥军开始大量招募电话业务员,进行大规模的“评优”诈骗,形成一个诈骗团伙,这也是该案涉案人员多达几十人的重要原因。

  2007 年9月,曾建芬进入帝胜公司,起初她以为公司做的是正经的广告业务,进入公司后才发现是诈骗公司。虽然明知违法,但她还是难以阻挡利益的诱惑。由于“业务能力突出”,她后来主管公司日常工作,担任主管期间诈骗64万元,堪称公司的“中坚力量”。从“毫不知情”到“全身投入”,在帝胜公司还有很多类似曾建芬的业务员。

  办案机关查明,从2006年5月至2009年12月,王祥军诈骗团伙共以多种虚假评优机构的名义,向浙江省1372家企业成功行骗,涉案额达180余万元。

  利欲熏心,贪得无厌

  除了诈骗一些有规模的企业,帝胜公司还把目光聚集在了一些小型农村合作社上,可谓“大小通吃”。2009年年底,三门县某农村合作社被帝胜公司盯上。负责打电话的业务员在跟合作社负责人胡某几次联系后发现,胡某是一个防范心不强的商人,便集中注意力,针对胡某展开一轮又一轮的骗局。胡某最终被帝胜公司骗了几十次,花了十余万元,换来一屋子的奖牌、匾额。可贪得无厌的帝胜公司仍然不满足,又换了另一轮业务员重新联络胡某行骗。因不堪其扰,胡某报案,成为该案案发的“导火索”。2010年4月,帝胜公司2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捉拿归案。

  2011年1月,三门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这一诈骗团伙28人依法提起公诉,指控王祥军伙同马艳、曾建芬等27人以开展各种评审活动为名,颁发假冒的奖牌、证书,骗取浙江1372家企业共计180余万元。2011年8月,三门县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主犯王祥军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分别领得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王祥军等人不服,认为自己不是诈骗,而是正常的商业经营活动,对方是自愿的,于宣判后提起上诉。

  2011年11月21日,台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假评优泛滥,“愿者上钩”是主因

  近年来,各种评优活动泛滥,其中有不少是假借评优之名行骗财之实,中央专门进行了清理整顿。又到年终,各类评选活动又开始粉墨登场,到了评优诈骗的活跃期。

  检察官分析,诈骗团伙之所以如此猖狂,除了一些企业防患意识薄弱、对评优认证等机制不了解被骗外,还有一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微民营企业,自愿上当,明知这种公司提供的“评优评先”有问题,却仍愿意花钱买假奖牌、假奖状撑门面,这也是“假评优”具有市场的主要原因。“如果企业不信这个,骗子早都活不下去了。”

  检察官认为,打击“假评优”诈骗案光靠司法机关加大惩治力度远远不够,工商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广告公司的业务监督和管理,防止类似的诈骗公司“潜伏”在广告行业里。“最重要的是,要从源头上治理评优评先,规范评优机构,减少名目繁多的评优评先活动,矫正企业对评优评先荣誉的盲目追随心理,使帝胜公司之类的骗子公司失去市场。”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