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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对国企老总家失窃五千万不能沉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9 09:10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李曙明

  12月18日人民网转载《新快报》报道,11月24日,山西前媒体人高勤荣在微博(http://weibo.com)上爆料称,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白培中家中被劫,“其妻报案谎称被抢300万。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证实被盗钱财物品)总价值却近5000万元”。山西焦煤集团、白培中及太原警方采取了不“辟谣”,亦不接受采访的沉默方式。

  从高勤荣微博爆料到现在,时间过去了20多天。虽然期间多家媒体跟进采访,但由于当事人和有关部门一直沉默,事实仍不明朗。如果说当事人出于“清者自清”的想法而作出沉默选择应得到尊重,那么,有关部门沉默却是不负责任的。

  一是对当事人不负责任。失窃5000万,并非一定是事实,但部分公众“宁信其有”。“宁信其有”当然不理性,但在“小偷偷出贪官”多次发生的现实下,这么想也算情有可原。

  如果目前网上盛传和媒体报道引述的“失窃5000万”的说法不是事实,那么,被“宁信其有”的人贴上“贪官”标签的白培中,就是最大的受害者。对有关部门来说,抱怨公众不理性于事无补,“一言不发”只能让伤害继续,它唯一该做的就是,通过及时的信息披露,用真相消除不实说法和不理性情绪给当事人造成的不当影响。遗憾的是,能还白培中清白的人,仍在沉默。

  二是对公众不负责任。高勤荣微博爆料言之凿凿,《新快报》报道也称“记者收到自称系太原警方人员的邮件,所述更为详尽”,可见,失窃5000万的说法即使不是事实,也非完全臆测。公众能否获知真相,关乎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部门以沉默应对,是对上述权益的漠视。

  这一事件引人关注之处,不仅在于5000万的巨额,更因为当事人“国企老总”的身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这样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只要失窃5000万的事实得到确认,当事人一定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失窃数额大小,却是决定是否启动相关法律程序的基础。有关部门以沉默应对,令人不安。

  没人敢说这事儿背后一定如何,公众也并非非要揪出个贪官而后快——如果事实证明当事人是清官,他们会更加欣慰。但有关部门以沉默应对的反常,反而给人联想的空间。既然失窃5000万是一条腐败线索,那么,它是真是假,就是有关部门绕不过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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