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超市将获益减免蔬菜增值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1 17:36 来源: 国际商报

  作者:吴力

  为了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稳定菜价,国务院办公厅12月19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完善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专家表示,这一调整将令蔬菜流通企业尤其是超市获益,改善其整体商业环境,同时有助于降低蔬菜供应成本,让消费者获得一定的实惠。

  据了解,目前从事进出口、生产、批发及零售活动的企业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北京东方艾格农业咨询有限公司分析师高旺表示,这部分税费的减免将使得流通企业成本下降,并将因此而受益,而且这也是一项改善整体商业环境的好政策。

  中国市场学会会长高铁生对本报记者进一步表示,此次增值税减免主要的受益者将是超市,因为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流通企业本身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意见主要围绕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和防止蔬菜价格大起大落两个重点。

  另外,除了包含备受关注的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外,意见还提出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加快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内容。

  针对此次公布的意见,一位不愿具名的辽宁商务系统工作人员表示,批发市场包含有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7种税费;农贸市场则包含更多的税费。此次调整确实有助于降低超市的供应成本,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流通企业还需要其他更多利好措施,这样才真正有助于更好地稳定菜价,让消费者获得实惠。

  今年以来,为了抑制通货膨胀,防止菜价大起大落,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随着物价调控效果的逐渐显现,自7月份以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开始回落。有关专家预计,从周期上看,CPI已经全面进入了涨幅回落的通道。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