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路边停车收费明年7月开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09:25 来源: 深圳特区报路边停车收费明年7月开始 我市拟成立专业公司负责校车运营管理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路边停车“免费午餐”没有了,怎么收费?对电动自行车是“限”是“禁”?哪些路段“限”?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贯彻《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市民关注的举措在实施前都将事先征求市民意见。
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条例》实施,我市将出台系列配套制度和办法,明年6月底前,这些配套制度和办法将出台实施。
路边停车不搞企业收费
《条例》规定,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缴纳车位使用费,交通繁忙路段或者时段,将实行计时累进收费。这意味着以后路边停车“免费午餐”没有了,怎么收费?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黄敏表示,目前市交委已完成《深圳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规范道路停车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收费。该办法已列入市政府2012年度一类立法项目,待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议。根据计划,该办法将于明年6月底前出台,7月1日起实施。
早几年深圳就曾经实行过路边临时停车咪表收费制度,然而由于管理不善,深受市民诟病。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吸取了这个教训,不能再把路边临时停车搞成企业行为。该委已向编办申请编制,成立事业单位负责实施临时停车管理及收费,收取的费用上缴市财政专户,并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费用收支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
“限电”考虑特殊行业及公交覆盖率
电动自行车该“限行”还是“禁行”?这是《条例》审议过程中争议最激烈的话题。《条例》最后将“话语权”交给政府——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划定区域、路段、时段对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和其他非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
市公安局交警局副局长徐炜表示,我市初定将在一定区域采取限制电动自行车的方案。目前,初步方案已出台,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此后,还将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限电”方案还充分考虑两个方面因素,一是考虑到区域的公交的覆盖率,二是考虑特殊行业的需求。
对特殊行业的“限电豁免”也不是“一刀切”。对于邮政、快递等一些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又对交通畅顺和安全影响不大的特殊行业,将发给长期上路证件。而对于一些对交通安全影响较大的行业,则会灵活处理,给予一定的过渡整改期。徐炜举了一个例子:“比如送水行业,电单车搭上几个水桶后,体积堪比一辆小汽车,常常引发交通事故,这就需要整改。”
拟成立专业公司负责校车运营管理
近来频发的校车事故令人忧心。如何保障校车的安全是大家关注的问题。
徐炜表示,早在2006年,我市就出台实施了《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对校车管理进行了规范。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深圳的相关法规。待全国的条例出台后,我市还将根据该条例完善校车管理办法,使校车管理更规范更安全。
徐炜透露,我市的初步想法是对校车实行公司化管理运作,即打破目前以学校购买和租赁公司购买为主的校车管理运营模式,成立专业的公司统一对校车进行运营管理,并由政府进行补贴和监督。
智能警车明年上路巡查
《条例》规定,交警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警察路面巡查制度,安排五分之一以上警力每天分班上路巡逻,并在高峰时段增派警力。这意味着今后深圳路面的见警率更高了。
徐炜介绍说,明年起,我市在安排更多警力上路的同时,也将推出科技视频巡查,确保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处理。另据介绍,目前,我市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靠路面民警和摄影头等科技自动设备两方面取证,各占50%。明年起,我市拟将智能设备安装到警车上,形成一个个移动的监控点,届时,套牌车辆和违章较多的车辆都将得到及时查处,增加路面执法的威慑力。
建立道路设计与审查责任追究制度
为贯彻《条例》实施,我市还将出台系列配套制度。其中,由市交委组织的就有七项。包括制定《深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建立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与审查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论证制度,研究出台公交专用道设置规范等。公安局将出台的配套制度和办法更多达40余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全论证、路边临时停车管理等。这些配套措施和办法将于明年6月底前全部制定并实施。
新条例小提醒
异地驾证迁入与新驾驶员同等对待
目前,我市新驾照过半属异地迁入,一些驾校通过特殊“渠道”组织学员到外地参加考试,一天之内就可以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拿到驾照。如何规范这些“买牌”的“合法杀手”?《条例》规定异地驾证迁入与新取得驾照的驾驶员同等对待:两个记分周期内记满6分的,应当扣留驾驶证,参加驾驶理论考试;记分满12分的,应当扣留驾驶证,参加驾驶理论和技能考试。
天黑不开车灯罚300元
《条例》规定日落后至日出前,或者在低能见度的天气,或是在隧道等照明不良的路段须开启前照灯,否则要罚300元。
不配合交通安全督导员要罚500元
目前的交通协管员今后在统一规范后,将称为道路交通安全督导员,不配合督导员指挥,可由公安机关罚款500元。
向车外抛物罚款相当于闯个红灯
《条例》规定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罚款500元,相当于闯个红灯。
非法营运将被吊扣驾照
《条例》加大打击“蓝牌车”力度,规定有非法营运行为除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外,由交警部门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受到前款处罚,执行期满后1年内再次违反的,由交警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