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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处理建筑垃圾或将收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7 14:18 来源: 海峡都市报

  处理建筑垃圾或将收费

  莆田出台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指出零星建筑垃圾将逐渐推行袋装转运,乱扔建筑垃圾者将受重罚

  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不久前,本报曾报道莆田一些城乡接合部,出现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近日出台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指出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或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

  个人装修的垃圾清理费个人承担

  围栏、管理用房等临时建筑应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拆除,并全部清除建筑垃圾。拆迁工地的建筑物拆除后,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在15日内完成建筑垃圾的处置。

  因房屋装饰装修等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建筑垃圾,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费用由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无主建筑垃圾由所在地(镇)街道办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零星建筑垃圾逐步推行袋装转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者将受重罚。

  办法指出,今后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或将推行社会化服务,实行有偿服务收费,建筑垃圾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

  企业受罚车达10部将被取消运输资质

  根据部署,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应具有运输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运输车辆总核定载重量不少于400吨,机动保洁车不少于1辆,冲洗车不少于1辆,并有与车辆规模相适应的专用停车场所。

  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所属车辆单车月累计3次受到行政处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予以黄牌警告。单车每月累计5次受到行政处罚的,暂停该企业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三个月。企业月累计受罚车辆达到10辆或者单车累计10次受到行政处罚的,取消该企业建筑垃圾运输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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