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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非法贩卖食盐近三百吨获刑五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0 12:00 来源: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岳阳讯 日前,临湘市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刘湘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刘湘平,男,现年39岁,长沙人。为牟取暴利,在没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他先后七次贩卖食盐累计多达288吨。

  2011年5月10日晚,临湘市公安局民警在湖南农大附近一家仓库将自称“林老板”的犯罪嫌疑人刘湘平抓获。经审查,刘湘平交代了自己伙同丁某等人非法贩卖食盐的事实。

  2011年8月8日,刘湘平在受审期间动员其家属向公安机关退缴非法所得26000元。

  日前,临湘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湘平非法经营食盐100吨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通讯员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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