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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商博弈3000亩地权 政府借债修路用地抵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4 11:35 来源: 《法人》

  海南东方政商博弈3000亩地权

  海南东方市违法收回数百亩土地的行为被海南省人民政府叫停后,不但不予改正,反而“一女二嫁”,将这块土地交给当地的公检法等部门用来兴建办公大楼和政法干部的“经济适用房”——其中所涉黑幕交易,至今鲜为人知

  文  本刊记者 姜东良

  13年前,海南西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西环公司”)应东方市政府要求,投资1.2亿元人民币为东方市修建了两条城市道路和绿化、排水、路灯等辅助设施,换来公路两侧3000多亩土地开发权。可直到今天,西环公司连一寸土地也没能开发,经多次讨要——政府以地偿债的300多亩土地也被无故收回。

  政府借债修路 用土地抵偿

  西环公司是海南省一家以市政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民营公司。1998年6月和7月,西环公司和东方市人民政府签署《公路建设投资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双方约定,由西环公司出资修建东方九龙绿地广场下路和东方九龙绿地广场上路工程,该公路全部建设资金由西环公司投入(含勘探、设计、征地、拆迁等一切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后,东方市政府出让九龙路两侧沿线300米以内空地给西环公司以抵偿西环公司建设投资。用地数量及方位由西环公司优先选择,补偿土地的征地、拆迁费用由西环公司承担。

  《法人》记者获悉,两条道路长度都是4.5公里,西环公司需按照城市一级快速干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路灯照明、交通指示及道路两侧给水、排水、排污等功能建设。相配套的供电、电信、绿化和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也由西环公司承担。

  合同签署后,西环公司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先后投资1.2亿元完成了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的建设。2000年,工程竣工并正式交付使用。

  按照合同约定,东方市政府在西环公司将道路及其附属工程交付使用后,应当划给西环公司3092.87亩土地以抵偿工程建设款。

  但是,东方市政府并未兑现自己的承诺。在西环公司的反复要求下,东方市划给西环公司381.87亩土地,这块土地在当时的价值仅有1520万元,远远不能抵偿西环公司的修路款。

  “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我们多次提出结算该工程款,东方市都以各种理由搪塞,修好的路都走了十几年了,东方市既不给结算工程款也不兑现承诺的土地。”西环公司副总经理许斌抱怨道。

  “当时,东方市一年的财政收入还不到两亿元,加上中央的转移支付,勉强吃得上饭,根本就没有能力支付建设工程款。”海南省政府一位熟悉东方情况的干部告诉《法人》记者,为了发展,东方市就用了一些非常手段——以土地换投资。

  就是这仅有的380多亩土地,西环公司也是大费周折,至今也没有办法开发。

  许斌告诉记者,2001年,西环公司在交纳完土地拆迁等费用后,取得了这380多亩的土地使用证,但是规划许可证一直拖着不给办,政府收了拆迁费也不组织拆迁,造成这块土地一直无法开发。

  东方无故收回土地 被省政府叫停

  “十几年来,我们年年都向政府申请办理工程结算,一直没有下文,要么还钱,要么给地,总得有个说法呀。”许斌气愤地说,这些年来,公司一直背负着巨额的银行贷款和利息,早已不堪重负。

  “政府将你们九龙广场的那块地无偿收回了!”2010年7月的一天,许斌突然接到一位朋友打来的电话。许斌以为自己听错了,在朋友的帮助下,许斌才知,东方市在2010年7月15日,公告送达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事先告知书》,告知将无偿收回西环公司的九龙广场土地。

  西环公司认为东方市无偿收回公司土地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东方市政府召开听证会。

  2010年10月11日,东方市政府做出了东府行决字【2010】2号《关于无偿收回海南西环实业有限公司国有使用权的决定》,理由是西环公司未按时开发,闲置土地超过两年。西环公司当即申请海南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东方市政府对我们的听证理由根本不予理会,就做出了无偿收回我们土地的决定。”许斌气愤地说,“闲置土地也不是我们的错,我们的拆迁费用都交给政府10年了,政府既不组织拆迁,也不变更规划,撤销的时候这块土地的性质还是农用地,叫我们怎么开发?!”

  海南省人民政府认为,西环公司的这块土地形式上是以出让的方式取得的,实质上是东方市通过土地补偿的方式来偿付申请人垫资修建城市公路的工程款。东方市在协助西环公司申请贷款时,曾书面承诺10年内对上述土地不进行任何处理,现十年期限未满,就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处理不当。西环公司按时完成建设工程并交付使用后,东方市一直未与西环公司结算,也没有按照许诺的土地面积补偿土地,客观上影响了西环公司对项目的整体开发;东方市政府虽然给西环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至今未调整规划,土地性质仍为其他农用地;在收取西环公司缴纳的土地拆迁等费用后,亦未履行地上附着物的拆迁义务。西环公司对土地无法开发有东方市政府的原因。

  海南省政府认为东方市无偿收回申请人适用法律错误,遂在今年7月29日,撤销了东方市政府做出的东府行决字【2010】2号《关于无偿收回海南西环实业有限公司国有使用权的决定》。

  公检法占据争议地块“一女二嫁”叫板省政府

  海南省政府虽然撤销了东方市《关于无偿收回海南西环实业有限公司国有使用权的决定》,西环公司却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要回自己的这块土地了。原来,在行政复议期间,东方市又将这块土地给了东方市公安局、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和东方市人民法院用来兴建办公大楼和“经济适用房”,造成事实上的“一女二嫁”。

  就在省政府撤销东方市的违法行政十几天后,东方市公安局就进驻该地块,先行建设“市公安局经适房”。一个月后,东方市检察院和法院也分别发布办公楼施工招标公告。

  12月6日,《法人》记者在现场看到,公安局建办公大楼的地块已经整平,经适房的基础也已经打好,两台塔吊高高地竖立着,工人们正在工地上忙碌着。用围挡圈起的门柱上“市公安局经适房”七个大字甚是扎眼。东方市公安局将在这里兴建一座办公大楼和6栋高层住宅。

  记者注意到,检察院和法院的土地也已经整平,工房也建好了,工人们正紧张地安装塔吊。

  “省政府的复议下来后,我们就发现一些人在我们这块土地上砍伐树木,老百姓的坟墓也被强行迁走。就赶紧向东方市建设、国土等部门反映,并请求他们责令停止非法侵占、交还土地,他们根本不予理会,万般无奈,我们又向东方市政府反映,结果我们发现,他们侵占的速度更快了,完全不理会省政府的复议。”许斌愤怒地说。

  “公检法有些过急了,我们已经要求他们停工了。”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一位副局长并不避讳一地两证的现象,“这块地已经调整为军警用地了,安排给了公检法和武警二支队和武装部”。末了,他说,可以和西环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协调不下来,我们就注销公检法三家的土地证。

  《法人》记者提出要看一看公检法三家的土地审批手续,他先是答应“可以”,但最终拒绝了记者的要求。与这位副局长对记者的躲闪不同,该局法规监察股股长许康军倒是快人快语:“这是市政府主导的,是市里的工作,公检法土地证都有的,我们凭什么给他下停工通知。”

  这块土地又是如何变成军警用地的呢?《法人》记者刚一说明来意,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林明弟就把记者推了出来,让记者找局办公室。在记者一再要求下,办公室人员又请示了林明弟后,将记者带到规划股,股长符永立说,变更规划是根据东方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的会议纪要来做的。至于规划的详细情况,他拒绝透露并称,会议纪要等文件是内部的不是给公众看的。

  事情的诡异远超记者的想象。两局的工作人员都建议记者直接采访市委市政府。

  东方市长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在听清记者来意后,热情地将记者引导到市长那里,未曾想,市长秘书粗暴地以“市长没工夫,要去省里开会”为由将记者挡在市长办公室门外。后来即便在市委宣传部的协调下,这位秘书依然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而市政府另一位工作人员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这块地已经调整为军警用地了,即便给了西环公司他们也没办法使用。”

  在市委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法人》记者,市委书记宋泽江在香港短时间回不来,他让记者留下采访问题,表示等书记回来后联系记者。然而直到发稿前,记者也没有接到东方市的任何回音。本刊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关注“一女二嫁”的幕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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