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流通增值税免征 减税150亿缓解菜贵伤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0 08:16 来源: 南方日报●南方日报记者 黄应来
昨日,财政部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据中国税务报报道,根据权威部门的静态测算,该政策实施后,蔬菜流通环节减税规模将达到150亿元左右。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减税将使蔬菜流通领域成本降低,促使蔬菜零售价格下降,缓解“菜贵伤民”现象。大型蔬菜批发零售企业和超市将成为本次减税的主要直接受益者,“因为此举将进一步促进‘农超对接’”。
市场走访 一斤尖椒可便宜一元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两部门同时以附件的形式印发了享受免税政策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该目录共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
不过,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这一税收政策对蔬菜“从产地经批发市场到城市农贸市场”传统的流通渠道几乎没有影响,但利好销售新鲜蔬菜的超市及加工企业,有望免交13%的增值税。
记者昨日下午在梅花园菜市场看到,由于天寒产量下降,一斤尖椒卖到8元,一位邓姓阿姨直呼“吃不起”,待记者问到她是否知道降税时,她摇头称并不知情,而且近期蔬菜价格只见涨不见跌。
“增值税是否免征对收购商没有影响。”雷州长兴果菜货运中心业务主办吴长远表示,蔬菜公司运输领域货运车辆清一色是由私人承包,从来都没有交纳增值税的说法。目前在蔬菜的运输环节中还有两大主要构成部分,货运中介(又称信息部)和收购商,均属个体户,“早些年以前,还需要缴纳财政税和工商管理费,现在就什么税都不用交了。”
据了解,目前蔬菜流通环节中,国家对自产自销的农户免征增值税,大量的中小蔬菜收购商并没有达到交税起征点,只有少数蔬菜物流企业、加工企业以及超市须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降低流通增值税,肯定会使蔬菜价格降下来,预计整体会下降5%—10%。”华润万家相关负责人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记者对减税的影响作了下粗略测算,如果以8元/斤的尖椒来测算(超市里的价格要高于菜市场),减去13%的流通环节增值税的话,价格将降为6.96元/斤,足足降价1元。
业界影响 助力“农超对接”平抑物价
业界专家指出,此次减税不仅会降低蔬菜流通环节成本,大大促进“农超对接”,还将有利于农产品企业的扩张和壮大。东方艾格农业咨询公司分析师马文峰一直呼吁,国家要减轻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的负担,扶植他们做大做强,这最终有利于农产品品质的提高和成本的下降。
“对于我们来说是很大的喜讯”,广东新供销丰业农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甘法文表示,“我们现在做‘农超对接’,也不是很赚钱,或者说没有多大的利润,其中13%农产品的增值税就很头痛”。
广州田鲜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兴奋地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这项利好给公司业务扩张带来了极大的机遇,该公司以前主要从事蔬菜出口,现在正在国内市场寻求机会,“我们正在寻求跟一些团购网站、大型超市合作,其中增值税这块一直是我们头疼的地方。现在免掉了,我们的成本也下降了,产品更有竞争力了!”
业内专家指出,由于超市企业难以取得农产品收购凭证等因素,“农超对接”这一大幅度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搞活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创新模式受到了一定限制,此次国家实施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将扫清目前限制现代流通方式的障碍,有效促进“农超对接”的开展,提升超市企业对其它农产品销售渠道的竞争优势,进而保证市民能够吃上平价菜。
广发证券认为,农产品深刻地关联到物价与民生。国家对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免征如果能够顺利施行,无疑将减轻从事农产品流通企业的税收负担,促使企业让利于民,为平抑物价发挥积极作用。
南方日报为降低
农产品流通成本
鼓与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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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作为一份敢于担当的政经主流大报,南方日报一直在为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鼓与呼。
2011年12月13日,本报推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从生活一线探经济热点难点”系列报道,其中的物价篇《从田间到餐桌 菜价到底贵在哪?》便反映了农产品流通企业受增值税所困的问题。
随后的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12月20日,南方日报联合南方报网主办了两场“从生活一线探经济热点难点”网络互动访谈活动,并邀请到了来自不同领域的嘉宾到场,围绕以上热点话题与网友和读者进行了讨论与互动。
这些报道与活动,无疑为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制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