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维持原判 亿万富婆吴英二审被判死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8 18:02 来源: 新浪财经徐雯 发自浙江
新浪财经讯 1月18日下午消息,今日下午,备受瞩目的亿万富婆金华吴英案二审终于有了结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
吴英二审被判死刑
今日下午,浙江省高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维持原判。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曾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吴英案的二审时间为去年的4月7日,距今已经过去了9个多月,早已过了判决时间,结果却迟迟未公布。
今日,浙江省高院原本的宣判时间为下午15:30分,由于辩护律师仓促间赶来因此时间推迟到16:30分才开始。
吴英的辩护律师告诉新浪财经,法院昨天下午才临时通知让律师赶往金华,但并未告知具体何事,导致律师无法按时到达。而今天金华中院布告栏所贴的开庭通知被贴到一张毫不起眼的“纸片”上。
二审吴英曾当庭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吴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
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吴英一度心如死灰。但随后在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1年4月7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金华市中院开庭二审。吴英的辩护律师二审为吴英做无罪辩护。当时,吴英当庭认罪,承认此前东阳市检察院对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诉。
当时二审结束后,吴英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雁峰告诉新浪财经,由于案件重大复杂,具体的二审结果需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判,但吴英当时当庭认罪的行为并不会对高院的裁决有重要影响。
二审开庭之后,2011年8月,吴英在狱中又另外检举了7名官员,希望自己的行动能够为自己争取更多希望。
吴英案焦点在于募集资金用途
为何吴英的案子引起如此大的关注?除了涉及的金额,其中的焦点是对吴英所募集资金的去向和使用用途的判定。
这其中,法院不仅对量刑的轻重有很大争议,最重要的是,罪名本身、案件性质也存在很大的争议。吴英到底是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集资诈骗还是仅因民间借贷引发的民事案件。
公开资料显示,当时一审后,吴英的上诉书中提及上诉理由时认为,其本人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意图,所借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仅有少部分用于购买个人物品,因此不存在肆意挥霍;她未实施欺诈行为,也没有虚构借款用途;她的债权人都是亲朋好友,不是集资行为。
张雁峰向新浪财经表示,下一步案件结果将移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我们将继续努力,希望最终结果可以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