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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集资诈骗案维持死刑判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9 07:59 来源: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电 18日下午,浙江高院对吴英集资诈骗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院复核。

  金华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欠债。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浙江高院认为,一审认定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证据确实、充分。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二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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