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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出台办法 要求商业银行服务明码标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0 16:12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2月10日下午消息,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公开意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坚持市场化定价改革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履行明码标价和报告义务,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定价。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办法》起草总体思路在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 对商业银行服务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坚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市场化定 价改革方向,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着重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要求商业银行履行明码标价 和报告义务;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定价并加强监督管理。

  《办法》对2003年《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共七章,共三十九条,包括 :总则,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和调整,明码标价,内部管理 ,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和附则。

  政府指导价项目类别减少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办法》将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五大类人民币基本结算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但其所包含的收费项目类别有三点变化。

  其一,此前《暂行办法》中的银行承兑汇票因其蕴含信贷融资功能具有一定信用风险,适合信用风险对等原则,由政府指导价变更为市场定价。

  其二,汇兑业务变更为贷记转账业务。

  其三托收承付业务由于整体看其笔数不足千分之一即被取消。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说,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一些项目和标准还要进行调整,“准备将来配套出来政府定价内容收费标准。”

  提高新设收费应提前报告公示

  本次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调整依然是坚持市场化原则鼓励创新,同时规范服务价格行为。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制定和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合理测算各项服务支出,充分考虑市场等因素综合决策。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30天向三部门报告。其新设服务收费项目,应至少于执行前15天向三部门报告。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向新浪财经介绍称,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价格应对消费者进行公示,充分体现其选择权。

  根据《办法》,市场调节价的定价权限在总行,其根据市场情况、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考虑。

  商业银行需明码标价

  此外,《办法》还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应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商业银行应在其网点、网站等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和适用对象,所表示的价格应当相互吻合,真实一致。

  《办法》还规定,使用电子银行等自助渠道提供服务,应在收取服务费之前进行提示,并保证消费者对相关服务的选择权。(丁蕊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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