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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针对高利贷门做出回击 拟起诉房产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5 07:31 来源: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焦立坤)针对房产商刘明向媒体曝光“证据”、指责该公司放高利贷的做法,四川中石化昨日发出措辞严厉的声明,称刘明及其律师散布大量不实言辞,歪曲、捏造事实,并公布了大量的证据,该公司拟起诉刘明。

  在这份声明中,四川中石化显然“出离愤怒”了,该公司指出刘明及其律师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媒体和社会公众散布大量不实的言辞,歪曲、捏造事实,对四川中石化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恶意诽谤和诋毁,已严重干扰了四川中石化公司的正常工作,侵犯了四川中石化及相关人员的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刘明此前公布的电汇凭证及其相关证据,四川中石化一一作出驳斥,详细公布了相关项目投资的资金情况。“按照投资协议,四川石化建设等公司先后向金鑫公司拨付了工程款和拆迁安置费,并非放高利贷。”

  同时,关于相关银行借贷问题的指责也做出澄清。四川中石化指出,刘明及其律师在相关媒体爆料四川石化建设投资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产业有限公司、四川石化西南地产有限公司、成都金点子佳信咨询有限公司、四川长盛投资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互相担保以便向银行贷款。“我们向社会各界和媒体郑重声明,这几家公司从成立至今在银行从未有过贷款,各位媒体和法律界的朋友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卡’查询。该项目资金来源系公司历年盈利积累及自有资金,均与银行贷款以及油品款项完全无关。”

  四川中石化同时表示,有大量的借款凭证充分证明,刘明在金鑫公司股权变更转让前,已欠外债2000多万元,并非四川石化建设投资公司把“他的公司搞垮了”。并称刘明本人早已涉嫌利用金鑫公司名下的项目骗取工程保证金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四川中石化称,已委托律师对刘明的诽谤行为提起法律诉讼。

  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董事长黄久长昨日还亲自出面发表个人声明,称将按相关法律予以起诉。

  ■事件回放

  近日有媒体曝光称,四川中石化及其下属公司涉嫌向民营房地产企业(四川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发放高利贷,长达数年,且金额巨大。四川中石化随即辟谣,否认存在放贷黑幕。不过,金鑫房产以刘明为首的三位原股东却掀起波澜,在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拿出四川中石化旗下公司向其汇款的凭证,再次指出四川中石化放高利贷。一时舆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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