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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15:20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3月1日起执行,总价标准提高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烨池报道:2月16日,上海市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调整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在2008年所调整过的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的基础上,将总价标准进一步提高。该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根据该通知,上海市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层高、面积、成交价格三方面的条件,即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在交易环节可享受减半征收契税,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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