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后退房将难获支持 最高法严格适用情事变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2 08:2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因为房地产限购、限贷以及房价回落,引发的交易纠纷正在增加。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的一纸通知,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站在维护法律严肃性、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以及维护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正确认定变更的情事与正常的市场风险、交易风险之间的界限,提高市场行为的可预见性和合同利益的确定性与可信赖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政策缩紧致违约频现
《通知》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黔林对记者表示:“我的理解,严格适用就是不用的意思。”所谓情事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期间,非因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发生定约时难以预料的情事变更,如维持合同发生当时的效力,其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一方可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本项合同,以维持公允。
张黔林表示,最近几年,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限购、限贷等政策的出台,影响了部分人的履约能力,导致不能购买房产或者购买成本过大。同时对房地产市场下行的预期,也影响了买家心态,不少买家以此为借口,拒绝履行合同。
违约损失由谁承担
时至今日,从2010年持续至今的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愈发严厉,“限购”、“限贷”政策已在全国绝大部分房地产热点城市落地,而房价在此影响之下也出现下行趋势。与此相对应的是,房贷新政实施后,因解除合同而导致的损失该由谁承担的纠纷在各地屡见不鲜,其中一些人以新政是情事变更为由起诉到法院。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起堂律师认为,由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变化所导致的购房者无法履行合同,有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可能,“但由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显然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因为价格的变化是市场经济规律决定的。” 据《第一财经日报》
新闻背景
多地楼盘大幅降价老业主围攻售楼处
从去年8月份开始,北京、上海多个城市的一些楼盘开始降价。而这种短时间、大幅度的降价让那些数周之前在此购房的业主们倍感愤慨。在全国楼市一片限购之下,开发商通向购房者的唯一渠道终端——— 售楼处,在降价后遭遇到了老业主空前“围攻”。在北京,有远洋一方业主的9次“非暴力围堵”;在上海,有龙湖郦城业主对售楼处的暴力打砸。“售楼处”成为老业主们的发泄重点。
据《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