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各地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2 14:42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国土资源部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
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避免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价格大起大落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抓好住房用地供应,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促进已供住房用地开发建设。
《通知》强调,2012年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和调控力度,巩固已有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继续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为重点,做好住房用地供应工作,努力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避免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价格大起大落,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继续以促进形成住房有效供应为重点,做好已供住房用地的监管工作,加强住房宗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测监管,严格督促按合同约定条件建设和开竣工,及时发现处置闲置土地,坚决打击违法转让土地行为。
《通知》指出,各地要科学合理地编制2012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计划总量原则上应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部将分别于今年7月、2013年1月向社会公布全国及各省(区、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进展和落实情况。同时,要做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评估调整工作。
《通知》要求,坚决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现“应保尽保”。今年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国务院批准用地城市中心城区经部审查通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由部安排计划指标,其他城市由省(区、市)安排计划指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特事特办、加快审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要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土地,鼓励在商品住房小区多安排配建。继续对落实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情况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管理。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确需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租赁住房建设试点的,要按照“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试点方案并报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开展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对一年内连续出现两次及以上违规出让的市县,要在全省公开通报,严肃批评。对违法违规出让土地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今年上半年,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住房用地供后巡查监管制度。部将在今年7月下旬抽查部分省(区、市)开展土地利用巡查督办工作情况。
《通知》要求,自今年起,除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外,流标、流拍的也要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在线上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关注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变化情况,防范住房用地价格非理性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