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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起诉中国乔丹体育 称该公司侵犯其姓名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14:07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
芮成钢微博贴出的图片 芮成钢微博贴出的图片

  飞人乔丹和中国乔丹体育掐上了?

  23日,有媒体报道称,美国前篮球巨星、“飞人”乔丹已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国运动服饰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乔丹体育)未经许可“蓄意且毫无顾忌”使用其姓名,并且误导中国消费者。

  乔丹在23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当我了解有其他企业未经我许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号码,甚至试图利用我孩子的名字开展商业活动,我感到非常失望。”他还表示起诉“并不是钱的问题”。

  对此,东亚记者昨日致电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侯先生,他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乔丹本人或者乔丹方面发来的告知和法律文件,乔丹体育作为当事一方也在密切关注网上的信息动态。

  乔丹体育陷入风口浪尖

  消息最开始来源于央视主持人芮成钢率先在微博(http://weibo.com)上透露了一条消息。东亚记者登录微博找到了该条消息,他转发微博并注明“值得媒体同行关注”的字样。

  随后一些媒体也报道了关于乔丹本人对商标侵权一事声明的消息,此时事件迅速升温。

  东亚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通过查询了解到,乔丹体育的商标申请年份最早始于1997年,专用权期限最早开始于2002年,最晚开始于2011年。

  乔丹体育其商标主形象是美国篮球明星乔丹跃起扣篮,2010年销售收入达29.1亿元,该公司2011年底过会,正谋求上市。乔丹体育招股申报书中披露,“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不存在对应关系。

  在乔丹体育的招股说明书中,注册商标栏出现“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JIEFULIQIAO·DAN”“MAKUSIQIAODAN”及其变体的商标,与迈克尔·乔丹的两个儿子的名字中英文写法一致。

  乔丹体育称未收到应诉通知

  昨日,东亚记者在第一时间致电联系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侯先生,他表示,目前他也很关注各方媒体的消息,但作为事件的当事一方,他表示目前公司还没有接到乔丹本人或乔丹委托律师发来的相关侵权告知,因此暂时无法对此事进行过多回答。

  与此同时,他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信息动态的发展形势,有最新进展也将会通过媒体宣布。乔丹体育发布声明称,截至23日午间,我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

  据了解,乔丹体育于2011年11月25日通过发审委审批,有望成为首家在国内上市的体育用品公司。不过,由于其商号及主要产品商标“乔丹”均与美国前职业篮球球星迈克尔·乔丹的中文译名相同,市场对商标侵权的风险有一定的预期,该事件也广受关注。

  若打官司乔丹或败诉

  虽然侯先生尚未接到来自乔丹本人或律师的告知和法律文件,但若乔丹果真向“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其胜率几何?

  对此,长春中鼎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认为“结果必然是乔丹败诉”。

  他的依据是,乔丹体育的商标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经行政批准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使用和销售的。因此,对于乔丹体育来说,没有构成侵权。

  “按照程序,乔丹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诉撤销相关商标,但由于乔丹体育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是合法的,因此乔丹申诉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小。”邱德明说。

  记者 曹春萍 助理记者 王冬旭

  ●链接

  2012年初,有消费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从乔丹经销商处所购买的乔丹品牌服饰,宣传中并未被告知与美职篮明星乔丹无关,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欺诈。诉讼书显示,原告认为“乔丹”译名已被广泛知晓,乔丹体育经销商销售以“乔丹”品牌命名的服装,同时并未向消费者表明与受到尊敬的明星“乔丹”无关,造成误导消费。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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