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真堂事件:法律归法律人道归人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17:28 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归真堂开放黑熊养殖基地供媒体参观,随后举办了一场阵容强大的专家说明会,其间插曲频出,归真堂机构投资者之一鼎桥创投代表意外出场力挺归真堂上市,参观受阻的亚洲动物基金会宣布不再与归真堂互动。(本报今日18版报道)
有关归真堂“活熊取胆”的争议,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事实上,早在几年前就有媒体对归真堂大加挞伐,但至今仍然是陷入一场“口水战”中。我认为,对于归真堂事件,只有从法律和道德、人道等层面分开讨论,法律的归法律,人道的归人道,我们才能从争论的云遮雾罩中理清脉络。
从法律上分析,要说归真堂“活熊取胆”违法,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归真堂活取熊胆不涉及猎捕和杀害,并不违反这一规定。并且,《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没有关于禁止虐待动物规定,民法通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原则、公司法关于股票上市的规定以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也没有明确禁止虐待动物或者“活熊取胆”方法。所以,归真堂“活熊取胆”生产与上市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但是,归真堂生产含有熊胆粉的产品作为保健品卖,存在法律上的问题,因为,根据《卫生部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的规定,国家卫生部2001年起不再审批作为保健品的熊胆粉,从这个规则出台开始,熊胆粉的原料不可以再用于任何保健食品。而且,该规定出台前,卫生部只审批过两种含熊胆粉的保健品,都不是归真堂生产的。但是,至今,归真堂仍然以保健养生为加盟定位,销售熊胆茶等含熊胆粉的保健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所以,从法律角度上讲,反对“活熊取胆”的人士,不能像某些动物保护人士,公然地拦截他人运狗的车辆,强行对狗放生一样,无权阻拦归真堂养殖黑熊,无权阻拦归真堂“活熊取胆”进行生产,也无权阻拦归真堂的产品流通。但是,如果认为归真堂销售熊胆茶等含熊胆粉的保健品违反卫生部的规定,可以向卫生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要求他们进行查处。
尽管支持人士认为,“无管引流”下的熊不但不疼,甚至还“很舒服”。但是,更多的人认为,在任何状态下的取胆熊都不可避免地经受长年累月的疼痛,并认为熊胆汁可以被取代。因此,“活熊取胆”是否人道,是否符合动物福利,不但是可以讨论的问题,而且是争议很大的问题,反对人士当然有权将这一问题变成公共议题,提交公众讨论,并且让对“活熊取胆”持异议的人士用自身不购买的方式表达自身的态度。
从人道角度来谈,反对人士还有一个领域大有作为,那就是呼吁反虐待动物立法,推进保护动物福利的法律出台。归真堂 “活熊取胆”事件反映出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动物受到虐待问题,而反虐待动物不但在我们普通国民心中毫无市场,法律上更是一片空白。目前,归真堂“活熊取胆”虽然为现行法律所不禁止,但并不意味着这种状况应当继续存在,因为人类总是向文明进步的,而反虐待动物立法是国际动物保护立法的趋势,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反虐待动物法案,包括美国的《反虐待动物法案》《动物福利法案》,英国的《实验动物法》,瑞典的《牲畜权利法》等。而我国2009年,就有专家提出了《反动物虐待法》专家建议稿,但迄今尚未进入立法机构或政府部门的立法规划或立法程序,反对人士完全可以借此事为东风,引发民众的大讨论,推进反虐待动物立法。
杨涛(江西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