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起诉乔丹体育 保荐人称不会影响公司IPO进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17:58 来源: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记者 钟国斌
昨日,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已经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姓名权。迈克尔·乔丹表示:“当我了解有其他企业未经我许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号码,甚至试图利用我孩子的名字开展商业活动,我感到非常失望,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保护我所拥有的姓名权及品牌,这并不是钱的问题”。
对于NBA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宣布起诉乔丹体育一事,公司工作人员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已经关注到这一消息,目前公司领导都出差在外,公司如何应对这桩官司不太清楚。而乔丹体育昨日发布官方声明称,“我公司对此事件高度关注。截止23日午间,我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
市场对隐患爆发早有预期
市场对乔丹体育商标侵权的风险早有预期。从披露即将上会开始,乔丹体育就被指涉嫌侵权,耐克公司就商标侵权问题曾起诉过乔丹体育。
不过,乔丹体育的主要文字商标由“乔丹”的中文字样或“Qiaodan”拼音字样所构成,而耐克公司在中国注册的文字为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的音译“MICHAEL JORDAN”。
乔丹体育招股书披露,“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不存在对应关系。公司“乔丹”品牌与耐克公司“Air Jordan”品牌分辨度较高,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均可清晰辨识。自2000年6月28日成立至今, Michael Jordan 从未就发行人商号及“乔丹”注册商标事宜向发行人提出过任何权利或主张。
2011年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布的公告显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而招股书164、168页其它注册商标栏出现“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丹”“JIEFULIQIAODAN”“MAKUSIQIAODAN”及其变体的商标,与迈克尔·乔丹的两个儿子名字中英文写法一致。对此,公司招股书中没有做出任何的解释,公司工作人员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也不予置评。
法院是否立案一周内见分晓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康乂昨日向媒体透露,乔丹于去年年底委托该事务所代理此案,经过充分准备,他们已于本月21日向中国一家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法院已经接受,目前正在立案审查,是否审理大约一周之内会有答复。
康乂说:“他们已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中国乔丹体育公司未经许可便将乔丹姓名使用到公司商号、产品和商业推广中。”
她在接受采访中透露,乔丹提起诉讼主要是想澄清他和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并无瓜葛,不过诉讼书也提出向乔丹体育公司索赔精神损失费。
乔丹在声明中称,“如果这次诉讼能使我得到经济赔偿,我会把这笔钱用于发展中国的篮球事业。”
一名证券维权律师表示,尽管乔丹体育和耐克公司商标纠纷以乔丹体育完胜告终,但如今是乔丹本人委托律师起诉乔丹体育侵权,就不好说到底哪一方的胜算更大了,保不准乔丹家人的胜算还要更大一些。
保荐人称不会影响IPO进程
成立于2000年的乔丹体育公司在中国占据较大低端市场,2010年销售收入达29.1亿元,该公司目前正谋求A股上市。即将上市前遭遇官司!乔丹体育将会如何应对呢?这起诉讼会否影响公司IPO进程呢?
乔丹体育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经关注到相关诉讼事件,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出差在外,公司相关部门正在了解和应对。
乔丹体育昨日下午发布官方声明称:公司对此事件高度关注。截止23日午间,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中文“乔丹”是我公司依照中国法律申请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行为受我国法律保护。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崇尚体育精神,在诚信经营企业的同时,曾持续倾力支持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
乔丹体育保荐机构中银国际有关人士表示,已经知道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的消息,乔丹体育或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也可能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位人士称,乔丹体育应对诉讼不是第一次,此前耐克曾起诉过乔丹体育。乔丹体育最终会采取什么方式应对,作为保荐机构目前不方便对外透露。在回答记者这起官司会否影响乔丹体育IPO进程时,这位人士表示不会有什么影响。
相关链接
专家热议“乔丹门”
认定“侵权”有难度 做好内功是根本
针对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状告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姓名权一事,数位业内人士、专家2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飞人”乔丹举证中国乔丹侵权有难度,胜算机会不大。他们还对民族品牌做好内功,走自强发展之路提出了建议。
曾经在姚明和可口可乐公司肖像权官司中代理姚明的律师王晓鹏认为,从法律的角度讲,中国乔丹公司注册使用的是商标权,而迈克尔·乔丹要主张的是自己的姓名权,也就是人身权利的一部分,“判定中国乔丹公司是否侵权,要看中国乔丹公司在进行商业经营行为的时候有没有直接使用乔丹的姓名、形象、姿态、声誉,有没有让公众误认为该公司使用了迈克尔·乔丹的身份。”不能简单地认为,中国乔丹公司使用了“乔丹”这两个字就侵犯了运动员乔丹的姓名权。
关键之道体育咨询有限公司CEO张庆认为,乔丹公司是经营了十多年的品牌,应该说现在这个品牌有巨大的创造性的付出在里面。“按照中国的法律,中国乔丹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但是这件事情肯定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给乔丹公司带来一定的困扰,引起公众的关注、讨论,正面、负面的(反应)肯定都会有,”张庆说。
在王晓鹏看来,中国乔丹公司可能有点“想打擦边球的味道”。但是,这场诉讼究竟谁赢谁输,还得看双方举证的情况。对于迈克尔·乔丹方面来说,必须证明中国乔丹公司在市场运作中通过使用乔丹的个人形象取得了相关的收益。以目前已经摆在公众面前的这些证据来看,要想认定中国乔丹公司侵权“蛮难的”。
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生导师郝勤认为,在合乎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果单从商业角度考虑,中国乔丹公司在战略决策及品牌推广策略上无疑是成功的,其之所以在国内,特别是二、三线城市维持良好的成长势头,很大程度是借迈克尔·乔丹在运动系列产品上的名头和影响力。但同时,包括民族品牌在内的中国体育产业要想有更长足的发展,归根结底产品的质量和市场营销环节的突破是关键所在。
对此张庆也认为:“韩国现代汽车和日本本田汽车在产品标识方面也有很大的相似度,但是最终韩国现代也做成了全球品牌。中国乔丹这个品牌到底会发展得怎样,还是要看它能否努力按照民族品牌的定位把它做实做好。”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 李博闻 王镜宇 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