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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我国约22%从业人员跨入中等收入行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1 13:13 来源: 半月谈

  早在十年前,中央就首次明确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高屋建瓴地勾画出我国小康社会分配 格局的基本框架。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通过“扩中”拉动内需和消费。那么,中等收入者究竟是个什么概念?中国目前的分配格局是怎样的?民 众翘首企盼的收入分配改革及“扩中”的路径何在?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记者:中央近期再次强调“扩中”,对此您怎么看?

  汪同三(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扩中”不是新提法,早在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就已经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这个问题了。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两个提高”,即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

  此后,“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两个同步”原则,应该说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方向、原则讲得越来越清楚、越来越科学了。

  苏海南(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扩中”是国家宏观战略的决策,是扩大内需的战略安排,是一个需要中长期贯彻执行的富民方略,也是一个具有现实针对性的政策安排。

  记者:既然“扩中”方针早定,那么“中等收入者”这一概念究竟是如何定义的呢?

  苏海南: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一般是根据中等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和职业比较稳定以及拥有社会主流价值观及行为规范等来判断是否属于中产阶级。我国尚未 达到形成中产阶级的阶段,只能说是中等收入者,即具备中等及以上收入、生活较富裕且收入水平、生活水平较稳定,同时职业处于社会中上等的群体。

  通俗来说,中等收入者不应是房奴,要有财力去适当满足除生存需要之外的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如参加中高档培训、中高档的休闲、健身活动和外出旅游等,但这一群体尚未形成相同相近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考虑到我国目前低收入群体数量大,而高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者偏少,社会成员的收入呈现偏态分布的情况,在我国不能以收入的算术平均数为标准,更不能 以中位数为标准,否则可能造成中等收入的标准偏低。我认为我国中等收入的界定可考虑以社会平均收入数与65分位数相结合测算确定,即将其定位于略高于平均 数的收入水平。

  记者:国家统计局1月20日首次公布了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中位数,而国家统计局的报告也分析认为,我国中等收入户增速相对较慢。目前的“中等收入者”都是哪些人?

  苏海南:我国中等收入者的职业特征比较明显,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党政机关公务员,垄断行业企业的大多 数职工,律师、演员、作家,私营企业主和经营比较稳定的个体户,农村中的规模经营户等,都属于我国中等收入者的范畴。另外,中等收入者主要分布在城市,主 要又以大中城市为主。

  记者: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多少?与理想的橄榄形社会形态差距有多大?

  苏海南:如果按照前面所说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界定中等收入者,估计我国约有1.7亿从业人员达到此水平,占全国从业者的比重为22%左右。若按从业人员平均赡养1.7个人计算,约有2.89亿居民可列入中等收入居民范围,约占全国居民总数的21%左右。

  当然,若我们用低标准如按平均收入水平来界定中等收入者,那现在已经达到35%以上了。就像我们原来的扶贫标准低,贫困人口只有2688万人,如今将扶贫标准提高到每人年均2300元后,贫困人口一下增加到1.4亿左右。这一变化虽不好看,但老百姓拥护、满意。

  同样,中等收入者标准也不宜定低了。如果到2020年,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例达到37%左右,加上其赡养人口就能够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但要形成橄榄形分配格局,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起码应达到50%左右,这将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记者:如何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如何推进?

  杨宜勇(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扩中”是从完善社会建设这个角度来说的,就是要“限高、促中、提低”,这体现了公平正义。因为社会上人的能力差异没有收入差异那么大,收入差距很多是由于体制不健全、不完善造成的。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政府要创造更加宽松的创业环境,不能过多倾向于资本,要保护劳动者权益;而劳动者个人素质也需要提高,要勇于创业;企业则不能满足于向下竞争,要练内功,要有自己的品牌。

  汪同三: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就是说中等收入者要成为大多数,是百分之七八十以上的人,也就意味着要使大多数人的收入都上去。培养中等收入群体,首 先要从收入分配改革入手,就是要针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阶层去制定具体的收入分配制度。总之,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配合。

  苏海南:一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府要充分发挥财税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把制度外收入逐步透明化,坚决打击非法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二是“提低转中扩中”,即通过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其中相当部分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来“扩中”。

  三是调整结构“扩中、稳中”和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档次,就是通过调整产业、行业、职业结构,使能够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行业、职业数量明显增加,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记者:有人提出通过加大减税力度来“扩中”,对此您怎么看?

  杨宜勇:在国外,中等收入者都是纳税的主体,不是减税的主体。中等收入者不是靠减个税减出来的,而是要靠个人创造性的劳动。

  苏海南:对中小企业减税是“扩中”的重要措施之一,减个人所得税不是重要措施。前者可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同时使小微企业创业者及其雇用人员的收入有可能提高,有利于“扩中”;后者则不然。

  个人所得税一方面要加大对高收入者收入征税力度,缩小收入差距;另一方面要继续维持现行对低收入者免税,对中等收入者不征重税的做法;同时改变现在 劳动报酬纳税多,非劳动报酬纳税少的状况,因此不是简单的减少个税。(《半月谈》2013年第4期,记者 李力,实习生 朱倩)

  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专家:实际收入在下降

  2月27日,上海市政府发布消息称,将从4月1日起,分别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除上海外,今年北京、天津、四川等地均上调了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业内专家认为,缓解低收入人群生活压力,除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外,还需要更多的配套措施。

  多地上调标准

  从4月1日起,上海市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280元调整为1450元,增加170元,高于去年的1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1元调整为12.5元。这是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上海市第19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也不包括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

  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调整为每人每月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这是1993年上海市建立低保制度以来,城乡低保标准调整金额最多的一次。

  据记者了解,除了上海市出台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外,今年北京、天津和四川等省市纷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 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160元提高到1310元。

  企业负担或加重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增加民众的收入水平和购买力,缓解物价上涨所带来的影响,但另一方面,这也将导致企业支付的劳务报酬增加,加大企业的生产成本。

  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长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是国际大都市,经济转型过程中需要调整社会关系,拉近社会收入差距,因此需要提高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但这样又造成了企业劳动成本的上升。”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在接受记者时认为:“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成本增加问题:一是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政府降低税收。”他强调,改革税制非常必要,中国税制主要以流转税为主,而流转税的最后承受者还是落到劳动者身上,即主要体现在商品价格上。

  还需配套措施

  尽管上海市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280元调整为1450元,但对于低收入人群而言,今年物价上涨的压力仍然较大。

  上海一位姓胡的女士对记者表示:“春节期间菜价涨了许多,尤其是猪肉价格。在上海,一个普通三口家庭,除去请客等日常非必需开支,保障生活开销每月至少需要2500元。”

  宋颂兴表示,扣除通胀率等因素,尽管上海居民的名义收入是提高了,但实际收入在下降。

  “除了确立劳动者最低工资以外,还需要其他的一套配套措施。”徐长乐补充道,“低收入者之所以收入低是因为他们不具备良好的技能,因此除了工资外, 他们还需要有相应的技能培训。而对于低保人群,也需要有配套的医疗、教育体制。社会要维稳,就需要团结起来保障人民的生活水平。”(国际金融报,记者 赵怡雯,实习生 董俐科)

  扩展阅读

  上班族月入7500元称没有安全感?

  毛女士是北京某商场财务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每月税前收入约为1.5万元。在她看来,自己的工资水平连“小康”都达不到。毛女士表示,她身边的朋友和 同事都普遍存在一种“焦虑感”,不管薪酬水平如何,都在为“挣钱”而奋斗着。“我的老板年薪50万,为了生孩子也还在拼命赚奶粉钱”,她说,“我的工资两 三年没涨了,但东西却越来越贵”。

  毛女士和她的朋友们有个疑问,北京人均GDP已达中上等富裕国家水平,为什么生活于北京的“我”还是不富裕?

  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

  数据显示,北京、上海去年的人均GDP已经接近富裕国家水平,其中北京2011年人均GDP 8039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2447美元;按照世界银行划分各国贫富程度的标准,北京已经达到中上等富裕国家水平,超过了12276美元的“标准线”。

  与此同时,去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03元,仅为人均GDP的约4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4736元。从人均GDP到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什么会“蒸发”了这么多?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教授王建铆表示,从GDP到人均可支配,中间要经过一系列环节,这就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问题。

  GDP可以分成四部分,第一项是劳动者报酬,也就是全体劳动者的全部税前收入,包括工资、社保及其他福利,也包括个人所得税。第二项是生产税净额, 即政府在生产过程中收取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第三项是固定资产折旧,即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资本。第四项是营业盈余,主要是企业的税前利润,包括企业所得 税。

  王建铆称,北京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人均GDP的40%是偏低的,特别是考虑到中国很低的社会保障水平,这一比例比一些富裕国家至少要低10个百分点。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主要是因为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或者说是另外三部分占比偏高。

  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是不能参与分配的。如果固定资产折旧数额大的话,总收入中可供分配的就相应减少。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022亿元,比上年增长23.6%。

  税收增速高于GDP增速

  去年9月,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少中等收入的“小白领”从“纳税族”变成了“无税族”。

  小李是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受益人之一,她月收入37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还剩约2800元。“我现在每个月可以少交60多块钱的税,可这又有什么用呢?买件衣服还只能‘淘宝’。”她说。

  此前的数据显示,个税起征点提高将使我国纳税人数减少约6000万人,国家财政一年将因此减收约2000亿元。另一组数据是,去年全国税收总收入达到89720.31亿元,同比增长22.6%,增速高于9.2%的GDP增速。

  王建铆分析称,从1997年到2011年,我国每一年政府税收的增速都要高于GDP的增速。其中和生产税净额有关的税种的增速略高于GDP的增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的增速明显超过GDP的增速。

  薛先生经营着一家制造业企业,公司每年营业额约100万元,账面利润率每年约8%,每年缴纳的国税和地税占到账面税前利润的近40%,再加上各种公关营销、人际关系等费用,只能刚刚维持企业运营。

  去年以来,由于国外经济持续低迷,很多国外客户都取消了订单,让他的日子更加艰难。“虽然去年大幅上调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我觉得优惠力度还远远不够,抹去的只不过是个零头”,薛先生说,“我希望国家能多向那些大企业、特别是垄断国企多收税”。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王天龙认为,虽然去年我国税制做出了一些调整,但未来税制改革仍会继续,包括税级、税率、税种等方面都有进一步完善、改进的空间。

  相关

  对收入不满 “幸福感”降低

  首都经贸大学近日公布的“2011北京社会经济生活指数”显示,去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幸福指数为72.28,“幸福感”比2010年略有降低。报告分析认为,幸福指数降低的原因主要是“对收入不满”。

  另据近期发布的《第6次中国城市女性生活质量调查报告》显示,2010年城市女性最焦虑的三件事分别是:“物价上涨”、“买不起房”和“家庭收入低”,选择这三项的人数比例分别为78.2%、39.9%和29.4%。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王天龙表示,从经济学的技术角度来讲,幸福感是用货币来衡量的。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可支配收入越高,就应该越幸福。虽然现实中并不完全如此,但不可否认的是,收入水平是衡量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准。

  王天龙认为,从总量上看,要让人民越幸福,就应该想方设法增加GDP和可支配收入。因此,我国大力发展经济的政策是正确的。但与此同时,在经济发展 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完善一些公共服务,如国防安全、医疗、教育等,给国民一个稳定、安全的外部环境,这样有助于国民提高创造财富的效率。经济发展主要关注 “效率”和“公平”的问题,从目前我国的发展阶段来说,“公平”相对滞后于“效率”。

  案例

  月入7500元 “没有安全感”

  小姚是北京市某高校201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目前在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从事新材料的研发工作。和众多“北漂”族一样,他每天上班要挤地铁,下了班就 宅在家里玩网游,因为“外面的那些娱乐消费都太贵了”。他说,自己就是给北京GDP“扯后腿”的,“除了日常开销,我基本没给GDP做什么贡献”。

  小姚目前每个月的平均税前收入约7500元,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扣除五险一金700元及个税227元后,实发工资约6500元。在有些人看来,对刚毕业的学生来说这一工资水平已经很不错了,但除去各种开销后,他的积蓄不到工资的一半。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与其他两个同学合租一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房,自己住其中一个十余平米的单间,租金1500元;每个月基本伙食费约1200 元,但如果算上应酬(同学、同事近期结婚的特别多),还要多花约500元。加上交通费、手机费、上网费、水电费等开支600元,以及每个月寄回家的500 元,小姚每个月的积蓄不足2500元。“我现在没有女朋友,能省下不少钱”,他略带自嘲地说,“不然攒下的钱还不够买一个名牌包,更别说买房子了”。

  小姚说,生活在北京让他觉得很没有安全感,就算老板给加工资,也赶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新京报,记者 沈玮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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